更新时间:2023-03-28 18:42
李梦庚7岁入私塾,16岁入阜阳青州中学,毕业后考入安徽法政大学,民国元年(1912年)肄业回家。民国16年至21年,和李松泉联合他人组织一支1000余人的“铲共义勇军”,李梦庚任“铲共团”参谋长,搜集红军情报,捕杀红军干部、战士及其家属。民国19年,红军攻打李家圩,李梦庚负隅顽抗。民国21年5月,红军占领霍邱县城,李梦庚逃往南京纠集、组织皖北“难民”请愿团,乞求国民党政府航空署派驻蚌航空第七队侦察轰炸寿县、正阳、颍上和霍邱西二区一带,使四县百姓蒙受重大损失。民国35年,李梦庚任霍邱县及安徽省参议员,提议并组织霍邱“民众自卫队”,积极反共和残害人民。次年,当选为候补“国大”代表。同年,与李焕球为首组织霍邱、固始两县地主武装联防,对抗解放军,镇压人民,杀害解放军营长曹海山和群众多人。
李家圩地主占有土地20万亩,分布在安徽、河南两省五县:颍上县占地1万亩,阜阳县4000亩,金寨县1400亩,河南固始县3万亩,霍邱县15万亩,此外还在马店、龙潭、城关等9个集镇开设钱庄8处,当铺7处,粮行6处,货栈5处,烟土站l处,仓库6处;在上海、天津、南京、青岛等大城市设公馆7处,茶馆1处,戏院2处,火柴厂和营造厂各1处。李家圩是闻名全国的地主庄园,土地占有面积列全国地主庄园之首,政治势力仅次于四川省大邑县大地主刘文彩。李梦庚于1952年被人民政府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