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6 10:38
李永泰,男,吉林通化人,朝鲜族,1945年10月入伍,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战士、司务长、会计、经理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区队长、党支部书记、团领航主任、大队长、团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武汉军区空军司令员等职,参加了抗美援朝,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曾任辽东军区卫生部会计。
1950年毕业于空军航空学校。
1951年,李永泰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历任志愿军空军第四师十二团领航主任、一大队大队长等职。后历任空军团长、师长、副军长。
1975年,李永泰任武汉军区空军司令员,
1982年11月至1993年12月任空军副司令员,
中国共产党第十、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五、七、八、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八、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1988年9月,李永泰被授予空军中将军衔。
2015年10月5日20时40分,李永泰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在朝鲜战争中,李永泰曾击落4架敌机,立一等功。1951年9月25日,在遭到8架敌机围攻、连飞机座舱盖都被打了个大窟窿的情况下,硬是驾驶着56处负伤的战鹰安全降落,被誉为“空中坦克”。
抗美援朝作战期间,李永泰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第4师12团一大队大队长,他在与美国空军飞机的空战中,先后击落4架美军战斗机。
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自由独立勋章、三级国旗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