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4-12 22:38
李汉柏(1950年12月—),男,白族,云南鹤庆人,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66年03月至1975年12月,云南省大理部队军马场兽医所卫生班长、育种技术员。
1975年12月至1977年03月,云南省下关水电二处三工段工人、班长。
1977年03月至1980年02月,云南工学院水电系水电建筑专业读书。
1980年02月至1983年11月,云南省鹤庆县发电厂、县水工队技术员。
1983年11月至1986年10月,云南省鹤庆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1986年10月至1988年06月,云南省大理州委副书记(其间:1987年2月至1987年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
1988年05月至1993年05月,云南省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
1993年05月至1996年03月,云南省大理州委书记(其间: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中央党校第十二期中青班学习,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1996年03月至1998年01月,云南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1998年01月至2006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7年01月,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副省长。
2007年01月至2011年11月,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1年11月,中共中央批准:辛维光同志任云南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免去李汉柏同志的云南省纪委书记职务
中共十七大代表,在中共十七大上当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昆明新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2013年03月,当选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