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31 22:37
李法志,男,汉族,1970年出生,山东省临沂市人,曲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本科,山东大学法律本科。2000年前在山东省郯城县从事教育工作,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后曾在山东师郯律师事务所、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康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论著
李律师性格豪放,思维敏捷,待人诚恳宽和。曾撰写《中国人,要走近律师》、《前进中的中国律师》、《总评李庄案》、《从李庄案谈中国刑事司法的四个误区》、《我对李庄律师案的所有评价》、《再论李庄案》、《有望中国律师再次发起防御战》、《坚持依法治国,反对复古倒退》、《广西北海律师案——侦查机关的逻辑和错误》、《广西四律师案——中国律师的防御、反攻、失策》、《写给北海四律师案》、《广西北海律师案——中国律师已开始反攻战》、《刑事司法流氓产生的法制根源》、《广西北海律师案——谁是最终的胜利者》、《北海律师团遭围攻——哀盛世乱象》、《从周易理论谈依法治国》、《广西北海律师案——中国律师应尽快撤离》、《中国社会的几个矛盾》、《广西北海律师案——血腥的庭前准备》、《广西北海律师案——评8月6日的延期审理》《让法律成为君王——中国改革的总方向》、《法治与人治的迷茫》、《广西北海律师案——中国法治的转折点》、《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无法遏制刑讯逼供》、《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民众的将信将疑》、《怎样做人系列之信仰、健康、勤奋》、《徐武案与大禹治水》、《李庄案辩护词赏析》等文章。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曾担任多家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经他参与办理的各类案件近千件。他代理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政府办理行政案件30余件,办理山东省首例网上银行盗窃案,云南曲靖传销非法经营案,黑龙江佳木斯沉船案,临沂某公司诉德州中国银行存款纠纷案等,案件常有较大影响。
2010年1月,他被临沂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以精湛的法律服务水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赢得了社会的信任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