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25 17:48
李清林(1944年4月-2021年6月20日),男,出生于黑龙江省安达县,1967年9月参加工作,196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63年8月至1967年9月在哈尔滨师范学院学习。
1968年9月至1977年9月,在黑龙江省肇州县工作,先后任新福公社高中教师、肇州县委办公室干事、县委政研室副科级研究员、榆林公社党委副书记、县委政研室负责人等;
1977年10月至1983年9月,先后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科级巡视员、副处长;
1983年9月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8年11月至1990年2月任松花江地委书记,1990年2月至1992年10月任佳木斯市委书记;
1992年10月至1993年5月任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
1993年5月至1997年8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其间,1997年5月至1997年8月兼任哈尔滨市委书记;
1997年8月至1999年5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
1999年5月至2001年10月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1年10月至2006年8月任河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2006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河南省委副书记;
2007年1月至2013年7月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2013年7月退休。
2021年6月20日11时12分,李清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77岁。
李清林同志是中共第十四次、第十五次、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四届、第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