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8 22:47
《李益王起杜元颖等赐爵制》是唐代白居易创作的一篇散文。
李益王起杜元颖等赐爵制
敕:李益等:去年春,朕以陵寝事大,哀惶疚心,而益等斋栗奔命,各率其职,俾予孝道型于四海,何尝一日而忘之。即命有司举常典,凡爵之高下,视执事之重轻,有司亦能遵我成命,第而次之,进级益封,无有不当。由益而下,尔宜钦承。可依前件。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自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后迁下邽(今陕西临渭区),一生经历了代宗、德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七朝。唐德宗贞元十六年(800)进士,曾任过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左拾遗、左赞善大夫、江州司马、杭州刺史,苏州刺史、太子少傅等职。自居易前期有热情、有锐气,是个同情人民,敢于反映民间疾苦、敢于揭露官场黑暗面的正直官吏和诗人。他倡导了“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后期锐气消失,棱角磨平,潜心佛事,以知足常乐,“独善其身”自居。自居易的诗歌以通俗浅显著称,今留有作品三千多首,他自己分之为讽喻诗、闲适诗、感伤诗、杂律诗四类,元稹编辑为“白氏长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