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3 17:20
李秀清,女,1966年生,浙江临海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律学院院长,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会长。1990年毕业留校,讲授《外国法制史》及《比较公法学》等课程。曾在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2003年1月至7月)访学,曾获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赴美密歇根大学(2006年)访学,2011年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2013年4月,李秀清老师被任命为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
自1990年7月毕业以来,一直在华东政法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数度获校“优秀青年教师”、“十佳教师”称号。在多年的教学研究生涯中,主要偏重于法律史及比较法等领域,负责并按时完成上海市重点学科项目数项,独著、主编或参与合著十数部,在全国重要法学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其中有数篇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中国移植苏联民法模式考”一文(《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获2004年上海哲学和社会科学论文三等奖,参编的司法部统编教材《外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获上海市高校法学类教材一等奖。
论文有:“新中国移植苏联民法模式考”(《中国社会科学》2002. 5);
“中国近代民商法的嚆矢”(《法商研究》2001. 6);
“近代中国联邦制的理论与实践”(《环球法律评论》2001年冬季号);
“梁启超宪草与民国初期宪政模式的选择”(《现代法学》2001. 6);
“新中国婚姻法的成长与苏联模式的影响”(《法律科学》2002. 4);
“试论苏联经济法理论对中国的影响”(《政治与法律》2002.3);
“20世纪前期民法新潮流与《中华民国民法》”(《政法论坛》2002.1);
“新中国刑事立法移植苏联模式考”(《法学评论》2002.6);
“法律移植与中国刑法的近代化”(《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 3);
“民国时期移植外国商事立法论略”(《法学论坛》2002.2);
“《撒里克法典》若干问题之探析”(《比较法研究》2005.1), 等等
著作有:《日耳曼法研究》(独著,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外国法与中国法》(两人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法律格言的精神》(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外国民商法导论》(第二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外国法制史》(第二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民国法学论文精粹》(6卷,第二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至2004年版);
《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3卷,编者,法律出版社2003版);
《清国行政法》(点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比较法律哲学》(点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