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8 08:14
李章军,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湖南澧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宁波海事法院海商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助理,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代院长、院长,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巡视员(副厅级)、党组成员。
2017年02月,任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7年04月,任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1年5月,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曾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现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2022年5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李章军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