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洪

更新时间:2024-08-01 11:06

李绍洪,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天津市人,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高级政工师。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7,天津师范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学生;

1985.07-1998.06,天津师范大学化学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正处级),学生处处长;

1998.06-2005.08,天津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

2005.08-2011.07,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

2011.07-2013.12,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正局级)

2013.12-2016.12,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正局级);

2016.12-2018.01,天津市和平区委书记;

2018.01-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担任职务

第十一届天津市委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职务任免

2024年7月31日,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李绍洪当选为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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