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01 09:32
李维东,曾任山东省滨州技师学院党委书记、滨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1979.09—1983.07,莱阳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生;
1983.07—1984.05, 滨县杨集公社团委副书记;
1984.05—1985.10,滨县杜店区团委书记;
1985.10—1990.05,惠民地委组织部干事;
1990.05—1992.12,滨州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
1992.12—1997.05,滨州地委组织部正科级巡视员 (其间:1993.09—1996.01,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干部研究生班学习)。
1997.05—1999.09,滨州地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科长;
1999.09—2001.03,滨州地委组织部助理调研员、党政干部科科长;
2001.03—2004.12,博兴县委副书记;
2004.12—2005.2,无棣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2005年2月-2006年12月,中共无棣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6年12月-2007年1月中共无棣县委副书记;
2007年1月至2010年6月26日,中共无棣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任中共无棣县委党校校长;
2010年6月26日滨州技师学院党委书记、滨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13.07-2017.2滨州市副市长.
现任政协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副主席。
2017年2月28日上午,滨州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政协第十一届滨州市委员会副主席。
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执法、人民防空、住房安居、黄河三角洲未利用土地开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