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3 16:38
李艳,女,汉族,1966年3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1985.09-1989.07 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
1989.07-1989.09 待分配
1989.09-1992.01 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教师
1992.01-1997.03 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团委副书记
1997.03-2000.11 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团委书记(其间:1998.11—1998.12在山东省济南市委党校女中青年干部班培训)
2000.11-2003.03 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副校长(1999.09-2001.06在山东省委党校党政干部研究生班学习)
2003.03-2005.08 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其间:2004.03-2004.04在山东省济南市行政学院“第一期处级公务员培训班”培训)
2005.08-2019.06 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宣传法规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处)处长(其间:2007.05-2007.06在山东省济南市委党校宣传文化干部进修班培训;2010.03-2010.07在山东省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第十五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9.06-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总督学、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宣传法规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处)处长
2019年7月,任济南市教育局总督学。
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发布)、综合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普法教育、市域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网络和信息化方面的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综合改革处)、学前教育处、市电化教育馆(济南教育电视台)。联系市妇联。
2019年7月1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李艳为济南市教育局总督学(试用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