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4 00:18
李芳(1969年5月~2018年6月13日),女,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教师。
李芳生于1969年,1989年从原信阳师范学校毕业后,分配至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偏远的谢畈小学任教,谢畈小学撤校后,调至绿之风希望小学任教。任教近30年来,李芳始终用优秀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担任学科教师的同时,又先后工作在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岗位,生前荣获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优秀辅导员等表彰奖励22次。
2018年6月11日17时30分, 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正常放学。二年级语文老师李芳随队护送学生从校门自西向东回家。17时51分,护路队行至距学校50米的红绿灯路口,李芳组织学生按绿灯指示有序通过。然而,正在此时,一辆装满西瓜的无牌照摩托三轮车,突然闯红灯向护路队疾速驶来,且毫无刹车迹象。情况紧急,李芳一边大声呼叫学生避让,一边冲上去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学生,并奋力将学生推开,而她却被摩托三轮车撞倒在地昏迷不起,同时,另有4名学生避闪不及受伤。
18时30分左右,受伤的师生被送到信阳解放军一五四医院。经医院检查初步诊断,4名被李芳救护的学生暂无大碍。随后,4名学生被转移至信阳市中心医院做了进一步诊断。李芳经一五四医院CT检查,诊断为脑部颅骨骨折,脑组织大面积出血。院方建议进行手术,在征得家属意见后,李芳于20点被转至市中心医院。经市中心医院专家检查,李芳被诊断为脑干出血,但不宜进行手术,只能做支持治疗和观察。为进一步做好治疗工作,李芳的CT检查报告被传至武汉协和医院和武汉同济医院进行了专家会诊,两所医院专家诊断,李芳身体状况不宜长途转院进行手术治疗。最后,虽然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还是未能挽救李芳的生命,她于6月13日凌晨4时40分因公殉职。
李芳,生前任教于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工作29年来,她深深扎根农村,始终坚守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兢兢业业、默默奉献,深受学生、家长爱戴。
为表彰李芳的英雄事迹,教育部追授她“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同时,要求全国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中共信阳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并追授李芳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信阳市人民政府追授李芳为“优秀人民教师”。
2018年6月21日,河南省人社厅、省教育联合下发文件,决定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教师”。
2018年6月22日,教育部追授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教师李芳“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号召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李芳同志学习。
2018年7月,入选中国好人榜。
李芳荣获2018年度最美教师称号。
为深入挖掘宣传学习李芳老师的感人事迹,河南省以李芳事迹为原型,组织河南大学师生自编、自导、自演,创作了舞台剧《星空》。全剧用《初心》《使命》《抉择》三幕,以朗诵、舞蹈、歌曲等多种艺术形式展现李芳老师不平凡的一生,勾勒出一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