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杰

更新时间:2023-03-26 16:40

李英杰,男,1950年3月生于上海市,籍贯湖南长沙。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函授毕业,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共本溪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鞍山市委书记,沈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

任职经历

1968.12—1971.10,辽宁省本溪县南甸公社北甸大队知青;

1971.10—1973.09,本溪钢铁厂石灰石矿工人;

1973.09—1983.02,共青团本溪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1983.02—1983.07,本溪市一轻局党委副书记;

1983.07—1985.04,本溪市轻工业公司党委书记(其间:1983.12—1985.04 参加辽宁省党政干部基础理论专修科学习);

1985.04—1990.12,中共本溪市委常委、秘书长(1986.11—1989.01 兼中共桓仁县委书记,1987.09—1989.09 在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学习);

1990.12—1994.05,中共本溪市委副书记(1989.05—1991.12 在辽宁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大学学习;1992.03—1992.07 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1994.05—1994.12,中共本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994.12—1995.02,中共本溪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5.02—1997.09,中共本溪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7.09—1997.11,中共本溪市委书记、市长;(其间:1998.09—1999.07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曾经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98.09—2001.07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1997.03—1999.03 在吉林大学商学院数量经济专业研究生班在职学习);

1997.11—2003.03,中共本溪市委书记;

2003.03—2005.12,中共鞍山市委书记;

2005.12—2006.02,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02—2010.01,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01—2013.07,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08.02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3年7月退休。

李英杰同志曾当选为辽宁省第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逝世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英杰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9月15日在沈阳逝世,享年6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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