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衡

更新时间:2023-06-07 15:15

李衡(1100-1178年),字彦平,江都(今江苏扬州)人。高宗绍兴十五年(1145年)进士,授吴江县主簿。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乾道二年(1166)连知溧水县(《景定建康志》卷二七)。召为监察御史。五年,出知婺州(《宋会要辑稿》选举三四之二三)。召拜司封郎中,迁枢密院检详文字,除侍御史。八年,差同知贡举(同上书选举一之一八)。致仕后定居昆山,名其室曰乐庵,自号乐庵叟,学者称乐庵先生。淳熙五年卒,年七十九(以上《永乐大典》卷一○四二二引《苏州府志》、《乐庵遗事》)。有《乐庵集》、《和寒山拾得诗》等,均佚;今存《周易义海撮要》十二卷,弟子龚昱辑有《乐庵语录》五卷。《淳祐玉峰志》卷中、《宋史》卷三九零 有传。官至秘阁修撰退休。

人物生平

《宋史》列传一百四十九 李衡传

李衡,字彦平,江都人。高祖昭素仕至侍御史。衡幼善博诵,为文操笔立就。登进士第,授吴江主簿。有部使者怙势作威,侵刻下民,衡不忍以敲扑迎合,投劾于府,拂衣而归。后知溧阳县,专以诚意化民,民莫不敬。夏秋二税,以期日榜县门,乡无府吏迹,而输送先他邑办。因任历四年,狱户未尝系一重囚。

隆兴二年,金犯淮堧,人相惊曰:“寇深矣!”官沿江者多送其孥,衡独自浙右移家入县,民心大安。盗猬起旁境,而溧阳靖晏自如。帅汪澈、转运使韩元吉等列上治状,诏进一秩,寻召入为监察御史。历司封郎中、枢密院检详,出知温、婺、台三州,惟婺尝莅其治。加直秘阁,而衡引年乞身,恳恳不休,上累却其奏,除秘阁修撰致仕。上思其仆忠,旋召落致仕,除侍御史,以老固辞,不获命。差同知贡举。会外戚张说以节度使掌兵柄,衡力疏其事,谓“不当以母后肺腑为人择官”,廷争移时。改除起居郎,衡曰:“与其进而负于君,孰若退而合于道。”章五上,请老愈力,上知不可夺,仍以秘撰致仕。时给事中莫济不书敕,翰林周必大不草制,右正言王希吕亦与衡相继论奏,同时去国,士为《四贤诗》以纪之。衡后定居昆山,结茅别墅,杖屦徜徉,左右惟二苍头,聚书逾万卷,号曰“乐庵”,卒,年七十九。

衡自宣和间入辟雍,同舍有赵孝孙者,洛人也,其父实师程颐,家学有源,劝衡读《论语》曰:“学非记诵辞章之谓,所以学圣贤也,不可有丝毫伪实处,方可以言学。”衡心佩其训,虽博通群书而以《论语》为根本。临没,沐浴冠栉,翛然而逝。周必大闻之曰:“世谓潜心释氏,乃能达死生,衡非逃儒入释者,而临终超然如此,殆几孔门所谓闻道者欤。”

《宋史》列传一百四十九 李衡

译文:

李衡,字彦平,江都人.高祖李昭素官至侍御史.李衡幼年擅长大量背诵(诗文),写文章提笔就成.考中了进土,授官吴江主簿.有一个部使者依仗权势作威作福,侵害老百姓,李衡不忍心用以棍棒(打老百姓)来迎合,呈上引罪自责的辞呈,拂袖回家.后任溧阳县县令,一心用诚意教化老百姓,老百姓没有不尊敬他的.夏秋二季的赋税(征收),(只是)把上缴的期限在县衙门前公布出来,乡村里看不到官吏(催缴赋税)的踪迹,可是(老百姓争相)上缴赋税却比其它县先完成.因而任县令长达四年,狱中未尝关押一个重罪犯人.隆兴二年,金兵进犯淮堧,人们纷纷惊恐说:“贼兵来势太猛了!”沿江的官员大多把妻子儿女送(到外地),李衡独自把家从浙东搬到溧阳县,老百姓人心非常安定.盗贼像刺猬般在别的县内涌起,而溧阳县平安如旧.元帅汪澈、转运使韩元吉等人把李衡列为治理上等上报,皇上下诏加官一等,不久召入朝中任监察御史.历官司封郎中、枢密院检详,出朝任温、婺、台三州知州,只有婺州曾亲自到任.加官秘阁,可李衡却以年老要求退休,恳切请求不停,皇上多次退回他的上奏,最后授给秘阁修撰的官职让他退休.皇上想到他为人淳朴忠厚,不久又征召他任官,授官侍御史,(他)拿自己年老作理由坚决推辞,但没能得到皇上恩准.命他与其他官员共同主持选举.正逢外戚张说以节度使的身份掌握兵权,李衡极力上疏(弹劾)这件事,说“不应该因为他是母后亲人就任以高官”,在朝堂上力争好一段时间.改官任起居郎,李衡说:“与其任官而有负于国君,哪如辞官而合于道义.”五次呈上奏章,越发极力以年老请求退休,皇上知道改变不了他的决定,仍然让他以秘阁修撰身份退休.当时给事中莫济不写敕文,翰林周必大不起草制诰,右正言王希吕也和李衡相继上奏,同时离开朝廷,士人作《四贤诗》来记述这件事.李衡后来定居昆山,建茅草别墅,拄着拐杖,穿着麻鞋,安闲自在,左右只有二个奴仆,聚书超过万卷,自号叫“乐庵”,死时年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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