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1-18 20:42
李跃民,男,汉族,1955年8月出生,东北林业大学林业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72年5月参加工作。曾任黑龙江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曾任黑龙江省林业厅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1年03月任黑龙江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2011年05月任黑龙江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5年4月22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网站消息,黑龙江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跃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8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犯罪对李跃民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5年11月16日,黑龙江省纪委对省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李跃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跃民在担任尚志林业局副局长、尚志国营林场公司经理、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局长、省林业厅副巡视员、副厅长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并收受钱款,接受礼金;为本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他人钱款;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并收受财物;为本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他人钱款问题涉嫌犯罪。
李跃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跃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