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16:46
李钦曾(1923—2016),汉族,1923年7月出生于河北省阜平县。1939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5月离休。
1939年4月起,先后在村青救会、晋察冀边区公安总局、张家口市公安局、石家庄市公安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市政法办工作,参加“文化大革命”“五七干校”,军管后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72年10月任内蒙古革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1973年1月任内蒙古革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976年5月任内蒙古储备局副局长、局党委副书记;
1978年任内蒙古储备局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1982年11月任内蒙古储备局局长、局党组副书记;
1983年11月任内蒙古储备局顾问、党组成员;
1984年5月离休。
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原局长、局党组副书记,享受副部长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李钦曾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3月2日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9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