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4 16:52
李雪红,生前系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1992年,李雪红进入玛纳斯县法院工作。从聘用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做起,先后任民庭副庭长、行政庭庭长、审管办主任,工作一直兢兢业业。
2019年11月2日凌晨2点32分,49岁李雪红在玛纳斯县人民医院因罹患疾病不幸去世。
按照她的遗愿,角膜捐献新疆红十字眼组织库。经过检查,角膜透明清亮质量良好,可以用于角膜移植手术。2019年11月2日,49岁的新疆玛纳斯女法官李雪红,病逝至今,已过去了三天。还有一枚眼角膜没有找到受体,角膜供体保存的时间仅有7天。李雪红角膜保存在新疆红十字眼组织库。目前,正在紧急找寻符合条件的角膜移植对象,优先选择军、警、公、检、法人员或者需要角膜移植的贫困患者。
工作期间,先后获个人三等功、“巾帼建功立业岗位创新能手”、办案能手、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多项荣誉。
2019年11月,被追授“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优秀人民法官”荣誉称号。
2020年1月8日,被人民法院报评为“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2021年7月,被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