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3 06:49
李龙,男,河北省新乐市人。
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新乐市人,1993年8月入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廊坊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1984.07--1987.08 石家庄地区体育学校学习
1987.08--1988.07 新乐县一中教师
1988.07--1993.02 新乐县教育局干部
1993.02--1995.04 新乐市教育局干部(其间:1990.09--1993.07在河北体育学院函授学习)
1995.04--1997.06 新乐市化皮镇党委副书记
1997.06--1999.08 新乐市化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间:1996.08--199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学习)
1999.08--2002.06 新乐市化皮镇党委书记(其间:1999.09--2001.12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管专业学习)
2002.06--2003.04 新乐市东王镇党委书记
2003.04--2006.06 深泽县委常委、农工委书记
2006.06--2007.06 深泽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7.06--2007.07 石家庄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7.07--2010.07 石家庄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委书记(援藏)
2010.07--2013.07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西藏阿里地委副书记(援藏)
2013.07--2013.12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
2013.12--2016.07 廊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6.07--2016.12 廊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2016.12-- 廊坊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2016年12月30日上午,据《廊坊日报》消息,廊坊市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统战部长李龙出席会议。
2019年5月19日上午,廊坊市委副书记李龙等人到辖区实地考察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当日中午应邀到该市某民营企业食堂接受宴请。此前,李龙还分别于2015年中秋节前、2016年春节前,在该民营企业食堂宴请朋友。上述三次宴请餐费及酒水均由该民营企业承担。另外,李龙在2016年春节前接受宴请时,还收受该民营企业主所送贵重礼品。省纪委给予李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