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5 18:49
杏树街道,隶属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地处金州区东北部,东南临黄海,与长海县隔海相望,西南与登沙河街道相连,西北与华家街道毗邻,北与普兰店区大刘家街道接壤。距金州区政府50千米,辖区总面积106平方千米,其中陆地81.4平方千米,占76.8%;水域24.6平方千米,占23.2%。
清,属金州厅积金社。
沙俄侵占时期,属关东省郭家岭行政区。
日本侵占时期,属普兰店管内林家屯会及粉皮墙、卧龙屯会部分村屯。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秋,属新金县登沙河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9月,划归金县,仍属登沙河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春,由登沙河区划出,置杏树屯区。
1950年8月,杏树屯区改称第七区。
1955年9月,恢复杏树屯区名。
1956年2月,撤区划乡,分杏树屯乡和桃园乡。
1958年9月,2乡合并为杏树屯公社。
1983年10月,杏树屯公社改乡。
1984年12月,改杏树屯镇。
2008年2月,杏树屯镇改为杏树街道。
2011年末,杏树街道辖杏树、邹家、骆驼石、柳家、潘家、台子、沙家、牌坊、石家、姚家、勇家、李屯、桃园、东亮、猴儿石、杏林1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14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杏树街道辖16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和谐街36号。
杏树街道,地处金州区东北部,东南临黄海,与长海县隔海相望,西南与登沙河街道相连,西北与华家街道毗邻,北与普兰店区大刘家街道接壤。距区政府50千米,辖区总面积106平方千米,其中陆地81.4平方千米,占76.8%;水域24.6平方千米,占23.2%。
2010年末,杏树街道总人口27325人。
2011年末,杏树街道辖区总人口2900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622人,城镇化率9%。另有流动人口8015人。总人口中,男性14623人,占50.4%;女性14384人,占49.6%;14岁以下222人,占0.8%;15~64岁28574人,占98.5%;65岁以上211人,占0.7%。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8759人,占99.1%;有满、蒙古、朝鲜、回4个少数民族,共248人,占0.9%;其中满族19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8.2%;蒙古族47人,占19%。2011年,人口出生率5.3‰,人口死亡率9.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3‰。
2011年,杏树街道财政总收入4000万元,比上年下降11.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560万元,比上年下降28.7%。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7820万元,增值税202万元,企业所得税102万元,个人所得税59万元。
杏树街道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等为主。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
2005年,杏树屯镇农业结构调整成果显著,完成农业结构调整面积800公顷。其中:退耕还果和药材面积183公顷(大樱桃38.5公顷,五味子35.8公顷,加工桃66.7公顷,大枣13.3公顷,甘草22公顷,黄芪6.7公顷);调整其他作物面积657.9公顷(蔬菜206.7公顷,瓜类37.2公顷,青稞140公顷,甜玉米8.7公顷,枸宝6.7公顷,苜草133.3公顷,地膜玉米20公顷,花生105.3公顷),有效地改变了群众增收渠道单一的局面。
2011年末,杏树街道耕地面积67.4万亩;林地面积9700亩。2011年,生产粮食20886吨,其中水稻599吨,玉米18767吨。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0.64万亩,产量21257吨,主要品种有大白菜、萝卜。
截至2011年末,杏树街道累计造林0.5万亩,其中防护林0.5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10万株,林木覆盖率14.3%,活立木蓄积量10万立方米。
杏树街道以饲养生猪、牛、家禽等为主。
2005年,杏树屯镇完成肉鸡饲养量260万只,蛋禽36.5万只,生猪8.2万头,黄牛4300头,奶牛550头,山羊4000余只,其他经济动物饲养量达到5万余只。
2011年,杏树街道有生猪饲养量8.2万头,年末存栏量5.9万头;牛饲养量0.5万头,年末存栏0.2万头;家禽饲养量137.3万羽,上市家禽100.2万羽。2011年,生产肉类6416吨,其中猪肉3938吨,牛肉356吨;禽蛋5734吨,鲜奶7065吨;畜牧业总产值2.4亿元。
杏树街道以捕捞、养殖为主。
2005年,杏树屯镇水产养殖总产量5万吨,其中,捕捞产量2.7万吨,养殖产量2.3万吨。完成总产值2.1亿元,其中,捕捞产值0.9亿元,养殖产值1.2亿元,完成年初预定指标。
2011年,杏树街道有各类捕捞渔船750艘,水产品总产量8.8万吨;渔业总产值7.4亿元。
2011年,杏树街道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职工40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0.4亿元,比上年下降17%。
2011年末,杏树街道有商业网点359个,职工520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0.6亿元,比上年增长20%;城乡集市贸易年成交额9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
2011年末,杏树街道有幼儿园2所,在因幼儿275人,专任教师10人;小学2所,在校生1083人,专任教师9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663人,专任教师7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教育经费达1436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436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41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8%。58%、58%。
2011年末,杏树街道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个,其中卫生院1所;病床3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张,固定资产总值47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0人,其中执业医师9人,执业助理医师3人,注册护士1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0.4人、注册护士0.5人。
2011年,杏树街道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9900人次,住院手术121台次,出院病人393人次。2011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40/10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2500人,参合率100%;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为0。
2011年,杏树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3户,人数213人,支出69.9万元,比上年增长54.4%,月人均273.5元,比上年增长15.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71户,人数445人,支出89.9万元,比上年增长61.2%,月人均168.2元,比上年增长67%,农村五保集中供养44人,支出27.8万元,比上年减少8%;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4人,支出13.2万元,比上年增长3.2%;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530人次,支出15.9万元,比上年增长16.8%。自然灾害受灾人口2704人,紧急转移安置1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045亩,倒塌房屋56间,直接经济损失2395.8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7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63万元,比十年增长62.8%。全年接受社会捐款16万元。
2005年,杏树屯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加大,投资300万元新建水利工程7处,完成配套工程5处,共增加蓄水量10万立方米;完成田间管路铺设1万米,动用土石方12万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80公顷,改善灌溉面积40余公顷。投资270余万元先后在姚家、勇家、台子、骆石等4个村修建人畜饮水工程,改善6800余人的饮水条件。
2005年,杏树屯镇新修柏油路10条,总长38.6公里,占全区年度村通油路工程总长的1/3。同时,筹资494万元,完成桥梁25座、涵洞56个、浆砌边沟1.8万延长米等附属工程。至此全镇实现村村通油路。
杏树屯港被确定为国家级中心渔港。2005年,杏树屯港被农业部确定为国家级中心渔港并动工兴建。该渔港按照国家规划、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民营投资的机制进行建设,工程总投资2.5亿元,建成后港口面积370万平方米,可形成有掩护水域面积200万平方米,陆域面积170万平方米;港口海岸线长2100米,防波堤长3688米,防波堤顶宽15米;港口建设共计填筑土石方350万立方米。现已竣工投入运营。截至2005年末,投入资金5000万元,完成陆域防波堤1244米,引提防波堤1480米,回填土方68万立方米,陆域地面铺碎石渣4.1万立方米、预制水泥块6200立方米,东围堰工程基本完成。港口建成后每年可满足1500艘渔船停泊作业。
杏树屯站位于杏树街道内。
因清初境内广植杏树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