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31 14:48
村卫生室,顾名思义就是一个村级单位的医疗机构,在以前有村卫生室、村卫生所、村医疗点等各种称呼。新医改以后,国家将村级医疗机构统一称为村卫生室。并将以前的村卫生室、村卫生所、村医疗点进行合并,形成了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医疗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总面积不少于60㎡,四室独立并挂牌,房间宽敞明亮,三面光洁,有污物分类的处置间。
诊室宽敞,布局合理,应具备诊断桌、诊查床、诊查凳、候诊椅、血压计、听诊器、脉诊枕、手电筒、清洁口表、肛表、一次性压舌板、身高体重仪、针灸、火罐、艾条、人体穴位挂图,诊查用物规范放置,诊查记录书写及时、清楚、详细,并设置资料柜分类放置。
治疗室为相对无菌区,室内宽敞,光线充足,无色透明,四面光洁(地面、墙面、天花板、桌面),便于清洁消毒,备有药物配伍禁忌表、药敏配制表。治疗台宽敞,方便无菌操作。治疗台上方1m~1.5m处按平均1.5W/m安装无反光罩的紫外线灯管,定时消毒、监测并登记。治疗台上摆放无菌持物钳、缸、治疗盘、弯盘、消毒缸。有无菌物品柜,并将无菌物品贮存在离地面25cm、离天花板50cm、离墙壁5cm,清洁干燥密闭之处。无菌物品要分类摆放,与清洁物品严格分开。静脉输液与安瓶、口服药品分类摆放。设置急救药品专柜,所有药品定期检查并按有效期先后使用。如开展外科诊疗者,另需准备外科的换药器械、敷料缸、有盖方盘等,各种型号的输液管、注射器、吸氧管、针头、消毒棉签配备齐全,并配备压脉带、输液网袋、启瓶器、剪刀、胶布、夹板、输液卡、签字笔、消毒泡手水或消毒毛巾等。
室内三面光洁,为污物分类、处置的地方。一般在治疗室近处。作为污染的体温表、回收输液管、注射器、输液瓶、玻璃瓶、压脉带、输液袋、外科换药器械等一切医疗物品的处置之所,已用过的医疗物品按四类分类消毒,盛放在有盖容器内并标记,医疗废弃物消毒后及时毁形、登记并规范处置。室内设处置柜,内盛消毒液、量杯、手套等外用物品。
留观室光线充足,留观床两张以上,床位为标准的病床(高60~65cm,宽85~90cm,)。每床占用面积5~7m,床旁桌、床旁椅、褥垫、棉被、毛毯、枕芯、被单、被套统一整洁,并配备输液架、氧气瓶(袋)、留观椅、痰盂,有条件的安装电视机、天轨输液架,房内设置厕所、洗手池等。
药柜整齐清洁,中成药、西药分类分开摆放,明码标价,正名正字。调剂台宽敞、透明,中药调剂设备齐全,清洁,摆放适宜位置。冰箱清洁无污渍,温度适宜。无过期药品。中药饮片不少于50种或中成药不少于30种,无过期药品、变质药品及假药。
有门诊病人登记本,详细、准确记录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合作医疗证号、症状、体征、拟诊及处理等,有中医诊断和中医处理,门(急)诊、留观病人有病历,危重病人要告知并有签字。出诊有记录,分别写明被叫(接电话)时间、出诊时间及到达时间,处理经过及结果。
用药使用新格式处方。处方各栏填写完整,处方内容书写规范,使用通用名。中西药处方按日按月装订并保存。中药(中成药)处方量占总处方量的总比例不少于30%。
有传染病人时,应及时做好相应的处置和登记,并及时报告。报告内容、项目齐全。
收费有电脑发票并盖章,并打印电脑清单。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医务人员要有执业资格并注册,执业地点符合要求。机构有制度并上墙,工作时工作服、口罩、帽子等着装整齐、清洁,挂牌上岗。
村卫生室开通宽带或光纤,统一配制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安装农合软件及门诊统筹软件。
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并有光盘,病例不少于每年50例,并有相应的登记。中医工作台帐登记齐全,事迹清楚。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及农合宣传,有底稿备查。每月公示门诊补偿情况,及时公示农合政策、药品目录、收费标准等。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专业诊疗技术服务准入许可,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村卫生室医生必须具备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
(二)村卫生室必须实行一体化管理。
(三)具备与相应级别相适应的规模、功能、技术人员、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技术人员村卫生室须配备一至三人,卫生院医疗点须三人以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四)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和药品统一招标配送及最高限价规定,承诺按一级医院收费标准80%收费。
(五)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承诺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
(六)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医疗点、村卫生室评审验收标准(见第一部分一、二)。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疾病诊疗技术规范,确保参合农民得到优质、价廉、方便、安全的医疗服务。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地、市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文件政策的规定,做好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用药目录及规定不予补偿项目、补偿程序、月补偿公示等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农合知识的培训,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等有关规定,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无自费药品;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热情接待参合农民,准确查验参合身份,及时为参合病人做好门诊登记,书写好门诊病历,准确、完整记录诊疗过程,按照病历(病案)管理及合作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存病历(病案)、处方等资料;按规定向参合农民提供正规电脑医药费收据、电脑日清单、诊断证明;及时办理补偿兑付,并按规定时间向市合医局报送资料,建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病人补偿台账。
(四)公开悬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点、村卫生室的标牌,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诉箱”,指导参合农民准备补偿相关资料,在适当位置公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政策和基本药品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及住院补偿标准等相关程序。
(五)统计和上报合作医疗有关的信息资料。
(一)医疗点、村卫生室规定的时间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申报材料。
(二)经乡镇初验合格者方可上报,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评审合格后,报市合管委审核批准,行文公告。
(三)经审核、批准确认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医疗点、村卫生室,向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签署并递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服务协议书》。
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耐心解答问题。做好门诊、出诊、转诊人次和发病情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确。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使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认真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洁、填写完整、清晰。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八册一账”登记。
6、严格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有关用药规定。
1、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对全市“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1、有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的新婚、孕妇、产妇、0-6岁儿童数和村内计划生育措施落实情况的记录、登记和上报工作。
2、动员本村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做好新婚月访,掌握本村早孕人数,督促孕妇在12周建卡初查。
3、做好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关心计划生育手术对象。
4、掌握村内孕产妇高危情况,督促按时接收治疗,帮助做好孕期家庭自我监护。
5、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新生儿、早产儿、体弱儿的访视和简易治疗。
6、宣传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等措施的落实。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十全”,即: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家庭住址、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6、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1、村卫生室要配备一名兼职会计和出纳,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分户消耗和现金出纳等必要的账册,账目应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定期上报、按年公布。对村民的医疗费用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2、严格执行报销、收费制度,服务收费有标准,明码标价、收取费用有凭证(发票)。
3、应建立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等,并明确分工,账钱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
4、村卫生室的各种医疗器械和其它设备,要登记造册,有账可查,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5、建立药物进、销、存明细账和经济账,并做到按季盘点,账目相符。
6、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医疗事故或集体财产损失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定点村卫生室的有效期限为二年。在有效期内被卫生行政部门注销了医疗机构许可证和执业证的以及违规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者,其定点资格同时取消。定点医疗点、村卫生室应当于有效期限到期前三个月申请延续,逾期不申请延续或经审查,评估达不到定点医疗机构基本条件的或评审不合格者,由市卫生局及市合医局取消其定点医疗点、村卫生室资格并予以公告。
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有村卫生室59.9万个。
2023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2022年末全国共有村卫生室58.8万个。
2023年10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2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公报》,2022年,村卫生室诊疗人次达12.8亿。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村卫生室58.3万个。
截至2024年4月,全国正常营业的村卫生室有58万家,其中10万家纳入医保单独定点范围,还有32万家村卫生室采取“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通过乡镇卫生院实现医保报销,全国超72%的村卫生室已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2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积极创造条件,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推动实时结算。
2024年8月,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通知从明确导向、分类施策、规范行为、完善配套、加强领导等方面对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做出部署。通知明确,按照职责分工,通过多种途径,确保2024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有行政村存在多个村卫生室的,至少保障1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确保医保服务“村村通”。
2024年8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提高群众参保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