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7 14:35
村庄通常为平原、盆地居住地形,也包括大的自然村落,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由成片的居民房屋构成建筑群,平原的村庄房屋建筑密度较自然村落大。“村庄”多作为中国北方地区的居住地形用语,这与北方地区地形多平原有关。
村庄是人类聚落地,因为人们主要以农业为主,这里又叫做农村。
它是走向高级聚落----城市聚落的必经形式。
在农区或林区,村落通常是固定的;在牧区,定居聚落、季节性聚落和游牧的帐幕聚落兼而有之;在渔业区,还有以舟为居室的船户村。
村庄聚落一般固定的居民点按平面形态可分为团聚型(集村)即块状聚落(团村);散漫型,即点状聚落(散村),它受经济、社会、历史、地理诸条件的制约,历史悠久的村落多呈团聚型。
村庄聚落约起源于旧石器时代中期,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逐渐演化。在原始公社制度下,以氏族为单位的村庄聚落是纯粹的农业村社。
乡村聚落始终是聚落的主要形式。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城市或城市型聚落广泛发展,乡村聚落逐渐失去优势而成为聚落体系中的低层级的组成部分。
村庄聚落通常是指固定的居民点,只有极少数是游动性的。聚落由各种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绿地、水源地,田园等物质要素组成。村庄的一个最大特点是人们以土地资源为生产对象,“靠天吃饭”是其真实写照。
例如,婆罗洲伊班人的大型长屋,中国闽西地区的土圆楼,黄土高原的窑洞,中亚、北非等干燥区的地下或半地下住所,游牧地区的帐幕等,都是比较特殊的村庄聚落外貌。
村庄聚落按农业部门来分,可分为种植业聚落、林业聚落、牧村、渔村以及具有两种以上部门活动的村落等。
按平面形态可分为团聚型(集村);散漫型,即点状聚落(散村)。它受经济、社会、历史、地理诸条件的制约。历史悠久的村落多呈团聚型,开发较晚的区域移民村落往往呈散漫型。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村庄一般是指居民住宅集中生活区域的现象,通常主要分布在平原、盆地的居住地形,包括大的自然村落,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由成片的居民房屋构成群建筑群,平原的村庄房屋建筑密度较自然村落大。“村庄”多作为中国北方地区的居住地形用语,这与北方地区地形多平原有关。
城市的“居民区”(住宅区)——居民集中居住的地区,常冠以“村”、“村庄”,如“居民新村”、“都市村庄”“遥远村庄”等。因此,广义上的村庄泛指人们集中聚集住在生活生产在一起的现象。 在中国北方的较偏远地区,村庄仍旧为一个姓氏为主的宗族聚居地。
这是一种狭义上的村庄形式。本文主要探讨狭义上的村庄形态。 大的“村庄”可以包括一个、多个村(行政村),或形成集镇。很多村庄形成了现代意义的镇(行政建制镇)。
(1)人类聚居的本性和需求居住在一起是人类适应自然条件和发展的必然追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之一。在人类早期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人们发现共同生活在一起,可以利用集体的力量,开展互助合作,更好地实现防御、繁衍、获取资源等方面的目的,由此形成聚居。人类聚居的发展是和人类生存进化分不开的,是不断适应变化的环境并在竞争中取得胜利的结果。从穴居野外到筑室成居,人类经历了百万年的漫长过程。
(2)形成历史条件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人类社会出现第一次大分工,农业和畜牧业相分离,人类开始定居,出现乡村聚落。此时已经由迁移农业过渡到定居农业。最初的村落是临时的、移动的,可以随时变更的。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生活方式的改进,人类逐渐在某地定居下来,形成了固定的、集团式的聚居形式。2.与地理环境村落的形态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村落的形态各异,不管是带状村落,还是多边形状的村落,都是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
在定居的过程中,各种村落相继形成,各个地区村落的形态各异。
村落选址往往要求有良好的小气候、安全、防灾、士地、水源、山林等。但最主要着眼于两点:首先环境要有领域感,如渠口村,北靠霁山,西为雷峰山,东为凤凰山,形成三面环抱之势。
另外“腰带水”也能造成领域感,如东皋、枫林、塘湾、西岸等村,村址四周山岭不仅闭合,而且大体中轴对称,有层次感。其次着眼于附近要有圆锥形山峰,且往往在村子东南方向,这个尖尖的山峰就是文笔峰,再在村子前面对文笔峰凿一口池塘,使用权文笔峰投影于其中,意为“文笔蘸墨”,苍坡、豫章等村都有此类沼池。
背山面水是建筑选址的基本格局,这与中国多山地地形是有关系的。村落在山与水的环抱之下,各自然要素的最佳组合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这便是风水说中认为“有生气”的地方。
一般而言,理想的风水宝地最好是马蹄形的,三面有山环抱,风水穴位于主峰的山脚下,山势走向呈某种吉祥动物的态势,穴前有一片邻水的开阔地,河流溪水似金带环抱,穴地本身干燥高爽,方位自然是朝阳──不难想象,具备这样一种条件的自然环境,对人的生存来说当然是十分理想的。
村庄景观相对于城市景观而言,有很大的不同。一般说来,村庄聚落具有农舍、牲畜棚圈、仓库场院、道路、水渠、宅旁绿地,以及特定环境和专业化生产条件下的附属设施。
拥有大片田园是其一大特色,是自然生态景观保持较好的区域。小村落一般无服务职能,中心村落则有小商店、小医疗诊所、邮局、学校等生活服务和文化设施。随着现代城市化的发展,在城市郊区还出现了城市化村这种类似城市的乡村聚落。
村庄同城市相比有其不少的特点:
居民点分散在农业生产的环境之中,具有田园风光;人口相对稀少。
在村庄地区,由于人们的劳动对象是土地资源,需要足够的劳动力,需要共同生产和劳动,满足生活和生产的需要。一般其组织形式是以家庭为单位。
每个家庭基本上是一个小族。有的村庄甚至于是几代同堂。这在过去的中国很明显。直到今天,有些地方仍保持这种发展格局。
由于村庄人口少,各种高级需求不高,工业、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较低,经济活力不够。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农村处于封建社会末期,是典型的自主自给的小农经济。沿海地区已先后和数量不等地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在农村中占统治地位的仍然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小农经营的自然经济。
拥有清新的空气是乡村的一大优势。 由于村庄一般较分散,需要大量排放废气废渣废液的工业等部门较少,空气质量好。即使是人们对环境有所改变,但在有些生态环境很健全的村庄地区,由于力度不大或者利用范围不广,不至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自我恢复力。因此,总体而言,生态环境相对城市来说,是一大优势。
北宅村:位于怀柔水库上游,是怀九河的必经之路,距怀柔城区10公里。全村面积29500亩,耕地面积2568亩(其中新栽植板栗1400亩),农户600户,其中民俗旅游户181户,占总户数的31%。
北宅村三面环山,一面临水,是北京生态示范村之一。整洁的村庄、别致的农家小院与“鹅和鸭农庄”、“北京人济山庄龙祥湖旅游度假区”交相辉映,构成了北宅生态旅游村的独特风景。村北是“世纪公园”,占地40亩,总投资46万元。该公园位于村北一处荒山坡,站在山坡顶上,北宅村的秀丽全貌尽收眼底。
为增加村内景致和村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该村对山坡进行了整体规划。在山上建起了名为“平安亭”的仿古凉亭,修建了1000米上山的水泥步道,四周栽植了油松、桧柏、黄芦等绿化树木5000株,村民茶余饭后,登山观景,心旷神怡。
村南是“水上公园”,占地8亩,投资80万元。该公园以前是一个全村的生活污水和两个猪场的污水、粪便排放的废水坑。经村里多方联系,建成日处理污水120吨的环保型的污水处理厂,废水可以浇灌粮田、养鱼,进行二次利用。
北宅民俗生态村空气清新、街道整洁、路旁花草丛生。村民喝的是深410米经检测为天然矿泉水的水,洗的是太阳能热水澡,吃的是绿色食品。村里建起了民俗大院一条街和健身一条街。村里有公园、文化站、健身器材等娱乐设施,这里是休闲度假的好去处。它既有都市的特点,又有乡村的气息。
小岗:真小,一个行政村,两个村民小组,400多人,1000多亩耕地。小岗,真大,名气很大——“中国农村改革发起村”。1978年年底,在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两个农业文件的过程中,小岗村牛作价两户一头,国家农产品交售任务、还贷任务和集体提留以及干部误工补助,按人包干到户,包干任务完成后,剩少归自己。当时社员把这个办法叫“大包干到户”。
几经磨难,大包干的做法终于得到了党中央的肯定,紧接着迅速推向全国,自此,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吹响中国农村改革第一声号角的《大包干歌》与闻名中外的凤阳花鼓一起载入了史册。
中国改革开放的领导者邓小平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了面貌。”
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小岗村是全县有名的“吃粮靠返销,花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村;“大包干”的实行,使小岗村甩掉了“三靠”的落后帽子。引资建起了“小岗村葡萄基地”,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红色旅游,带动小岗经济;着力办好工业园”等“三部曲”,扎扎实实推动着小岗经济的全面发展。
自1987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以来,在中国广大乡村全面铺开的村民自治就面临着基于不同立场的争论。村委会的选举作为村民自治最为标志性的环节,更是集中体现了这种理论和现实的各种分歧。
一种观点可以称其为肯定派。持这一观点的人们普遍认为,承载着大国民主建构理想的村委会选举,从制度外壳上直接来自于当代民主价值和民主实践的基本通则。对长期以来要么实行乡绅自治要么实行权力控制的乡村社会来说,这种全国性的制度安排无疑具有“破天荒”的政治突破意义。
因此,即使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面向(现象?)如选举细节上的笨拙或疏漏,又如选举之后村庄治理的糟糕依旧,这些都是“前进中的困难”,是最终会解决的“阶段性问题”。只要我们将按此这一制度不动摇,不断完善具体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不仅村委会选举将逐步走向规范,更重要的是,以村委会选举为标志性环节的村民自治也将获得持续发展,村庄治理也由此获得保障。
另一种观点可以称其为怀疑派。持这种观点的人们往往强调,村民选举所发生的空间并非国家权力空间,相反,它只是社会最基层。民主,包括选举,作为现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安排,其首要的功能是解决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关系。在一个中央集权的政治框架下,即使在基层社会实行标准样式的民主制度,其意义也不应过于放大。
更何况,因为所处政治框架的区别,中国的村委会选举不仅与一般意义上的国民选举存在本质区别,其具体运行效果也与现代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存在具体差异。加之,中国乡村在近代以前最为习惯的是宗族式权威,近代以后逐渐习惯的又是来自外部社会的党政权威。村民的政治习性和村庄的社会特点,一直对具有规划色彩的民主选举进行着事实上的消解。
村民选举之所以从一开始就面临尴尬,就在于它的统一规划面临的是性质不同的村庄。众多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的村庄,它们之间存在巨大差异,这是我们思考村委会选举时不容回避的社会事实。一方面,不同类型的村庄已有的治理基础不同,另一方面,不同类型的村庄对选举的客观需求不同,对选举的影响也不同。
划分村庄类型有不同的标准,单从对选举的需求和影响而言,可以采用两个分析唯独,一个是公共利益存量,另一个就是村民间关联的紧密程度。这样,我们就可以首先划分出四种典型的村庄类型。
第一类村庄是公共利益存量比较丰富,而且村民之间存在比较紧密的社会关联。这一类的村庄往往经济发展状况比较好,村集体经济比较发达,存在集体资产,因此,竞争村委会职位往往意味着相当的诱惑。而村民之间存在着比较紧密的关联,往往体现为村民内部存在组织纽带,或出现了组织性的分化。这个最明显的就是宗族和“村庄派系”。如果一个村庄既有一定的集体资产,又存在一定的宗族分化或派系分化,这就意味着,村庄客观上需要一套公共规则来安排相关职位。因此,选举的必要性自不待言。
但这样的村庄,村委会选举的竞争也将是非常激烈的,相关的非规范运作也就更应运而生,尤其是对金钱的运用比较突出。而选举完成之后,如果相关职位的安排不能很好地整合不同宗族或派系的利益,这个村庄因为选举引发的纷争也将持续不断。
第二类村庄是公共利益存量比较稀缺,村民内部却存在比较紧密的社会关联。如有的村庄,经济发展基础薄弱,村集体资产缺乏,经济发展的前景有赖于长期的艰苦努力,这就意味着,在这样的村当村长并没有多少可见的好处。
但村民内部存在比较紧密的关联,比如村庄内存在明显的宗族和派系,这种社会结构将推动选举竞争。因为,在这样的村庄,村民们竞争的是“面子”。哪个宗族或派系的人物当选村主任,就意味着他们获得了某种相对优势。在这样的村庄,选举往往不是基于对职位“含金量”的预期,而是村庄面子竞争的需要。
这里的选举往往也可以有充分的参与,但同样也有部分非规范选举的产生。因为,相关的精英也要动员并讨好各自的“忠实群体”。但因为经济不发达,非规范选举过程中的金钱因素往往不如第一类村庄,选举之后的村庄整合同样是非常紧迫的难题。
第三类村庄是公共利益存量丰富,但村民之间关系比较松散。如山西的某些煤矿村。这样的村庄,由于村长职位具有相当的“诱惑力”,所以,对村庄里有实力的精英来讲,他们是非常愿意去竞争相关职位的。但由于村民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村民更多的处在个体化状态,自发的村民之间的组织和联合进而影响选举结果的事情就很少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村庄选举更多地成为少数几个精英人物的“寡头游戏”,另一方面就为这些精英煽动村民争取选票提供了土壤。这种类型的村庄,选举竞争的实质不是一部分村民与另一部分村民之间的竞争,而是村庄精英之间的竞争影响并支配着村民的意向。
与前面第二种类型村庄不同,这种选举中的非规范化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说,每一个试图当选的精英都要去讨好没有个村民,诸如争相请村民吃饭,争相给予村民一定的好处直至买选票。就直接效果来看,村民因此而普遍“受益”。但因为村民之间缺少有机关联,选举之后村民无力制约村庄的领导人物。在部分这种类型的村庄,非常容易形成新的“强权”以至于“豪强治村”,而这些“豪强”当初照例是被村民选举出来的。所以,对于这种类型的村庄而言,最为重要的是,如何让村民组织以来监督村委会。如果村民之间是个体化的,就算我们对选举过程作出“规范化”努力,不仅其难度可想而知,而且其效果将是重新带来参与冷漠。因为,既然谁当选都一样(坏),反正村民也制约不了他们,他们为什么平白无故地去参加选举呢?
第四类村庄是公共利益存量比较稀缺,村民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这种村庄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其实是普遍存在的。一方面,村里经济发展落后,没有集体经济和集体资产,当村长也没有特别大的好处;另一方面,村民之间的关系也是松散的,不仅平时没有合作,就算国家安排的选举,他们也倾向于持无所谓的态度。
笔者在对湖北和河南的部分村民进行调查时就发现,他们对谁当选是无所谓的,对于选举,他们的看法基本上也是“这是国家安排的,所以参加,但参不参加其实无所谓,反正也是上面定。”这里的原因值得深思。虽然当村长没有什么好处,但村里总得“选”出一个村委会。一方面,村民没有自发的纽带组织起来推动选举,另一方面,候选人既没有财力也没有动力去拉拢选民。在这种类型的村庄,选举往往成为一个要完成的政治任务,相关人物实际上是由乡镇党政机关定好了的,然后动员村民参加选举。可见,对这种类型的村庄来说,最为紧要的问题是经济发展和村民组织化(如何发展,如何组织,谁来组织),否则,选举本身的重要性对村民来说是很难认同的。
当然,上面分析的只是四种代表性类型,中国很多村庄是处在中间状态的。从上面四种类型村庄的情况就可以看出,村庄类型不同,其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不一样,其治理难题的原因不一样,其对选举的需求和影响也不一样。因此,我们有必要由此出发,理性看待不同类型村庄的各种非规范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