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8 09:11
杜东翔(?—2023年8月22日),中共党员,生前担任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候选人——杜东翔
候选人编号436
杜东翔:
从事检察工作25年,杜东翔从批捕科到起诉科,又从起诉科到反贪局、业务管理中心,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被同事们称为“百事通”、“活字典”;经杜东翔审查和办理的案件5000余起,无一错案。
2001年3月,在“打黑除恶”行动中,危害一方的吕某恶势力团伙被查处,案件被移送到宛城区检察院,由时任起诉科科长的杜东翔办理。不久,他就接到威胁电话,接着,11岁的女儿在放学路上遭到一伙人的拦截、恐吓。家人和朋友都劝他不要接手这个案件,但他没有退却。面对高达半米多的案件材料,他和同事们挑灯夜战,审查证据,询问了100多名受害人、证人,最终使吕某恶势力团伙被绳之以法。
他率先推行“检察机关公诉引导侦查”工作机制,明确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引导工作的范围、时机、程序、方法、职责等,对于理清侦查思路,明确证据收集方向,提高办案效率,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他还创造了公诉案件“列表式阅卷审查法”, 将犯罪时间、地点、手段、过程、结果,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关键要素列成表格,对照填写,使事实、证据、问题一目了然,有效地提高了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质量和速度。
2005年,杜东翔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尽管医生告诫他,术后至少需要休息静养一年时间,可是他手术后不久就要求返回工作岗位。重新上班3个月后,他就因工作劳累再次入院接受治疗。出于对他的爱护,宛城区检察院党组将他调到检察业务监督管理中心任主任。到新岗位后,他带病加班180多个工作日,坚持备案登记各类案件2900多件(次),亲自审查疑难案件198件。
2008年2月,中共河南省委作出向杜东翔同志学习的决定。杜东翔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南阳市首届道德模范等称号,入选中国好人榜。
2023年8月26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杜东翔同志遗体送别仪式在南阳市殡仪馆举行。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指示精神,最高检、河南省检察院分别发来唁电并敬献花圈。最高检政治部和河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专程到南阳市为杜东翔同志送别,并慰问杜东翔同志家属。
杜东翔同志生前担任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2023年8月22日12时许,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终年59岁。
杜东翔同志扎根基层39年,始终践行党的宗旨,恪守法治精神,维护司法公正,高质效履职,办理的60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是新时代人民检察官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优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