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4:37
来件装配是指在对外贸易中根据协定的条件,由外国厂商向我国厂商提供需要装配的零部件、元器件等,常常也提供装配所需的设备、技术、有关仪器,由我国厂商装配成成品,交外国厂商的加工贸易形式。实行这种形式,外国厂商须按协定向我国厂商支付有关装配费用,对其提供的装配设备的价款,我国厂商可用所收取的装配费用清偿。根据装配业务的需要,外国厂商技术人员可到我国有关企业介绍交流技术,指导装配工作;我国厂商也可派人到外国有关企业学习参观。来件装配和来料加工、来样加工一样,对于我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等都有重要作用。因此,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了较多的优惠照顾。
来件装配是指由外商提供产品的主要器件、零配件、辅助件,由中方企业按外商的要求组装成成品后,交给外商销售,中方承接方只收工缴费(加工费和装配费)的交易。
如我方想提供部分国产元件、零件、部件组装为成品时,委托人除付工缴费外,还应付受托人相应价款。国务院国发(1980)315号文对接受来料加工、来件装配的企业做出如下规定:外商来料、来件部分占产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部件总值超过20%以上的,对其产品免征工商税(现改为增值税)。对其加工、装配所得的收入,从其所得第一笔收入之月起,在三年内,国营企业免缴工商税(现改为增值税,下同)集体企业免缴工商税和企业所得税。
来件装配形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外厂商提供全散件(Complete Knock—Down,简称C.K.D.)或半散件(Semi Knock—Down,简称S.K.D.),由我方装配成成品。来件和成品分别计价,采用对开信用证或付款交单方式支付。
2.国外厂商除提供零部件和元器件外,还为我方代购部分装配设备或测试仪器仪表等,其垫付的价款从工缴费中扣除。
3.国外商人投资兴建工厂,建设和提供设备的价款,分期从我方所得工缴费中扣减。
4.我国出口产品中因有个别零部件技术不过关,采取由订货的外国企业提供某种部件装入我国出口产品当中,其部件价款,则从我国产品出口货款中扣减。
5.国外厂商只提供部分的部件、元件,由我方提供国产的部分元件、部件,实行合作生产,共同组装成成品。国外厂商除偿付工缴费外,还要支付我方的元部件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