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6 20:24
杨家保(1914年-1981年),1930年在家乡加入少年先锋队、儿童团参加打土豪、分田地等革命活动,同年9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参军后在红四军十一师三十三团当勤务员、班长。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历次反“围剿”。
1934年10月随红军主力长征,任红一军团政治保卫局政治侦察员、检查科科长。到达陕北后,参加了赤罗镇战役,后任红一军团补充团特派员,红二十九军政治部地方工作科科长。1936年5月入红军大学学习。
“西安事变”时,他随周恩来副主席赴西安,做保卫工作,在罗瑞卿等同志的具体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次年4月,调回延安任中央后方直属机关特派员。
1938年春,任新四军军法处第一科科长,江北指挥部军法处军法官。
1940年1月,调任新四军五支队回民游击队政治教导员,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中,他坚决执行党的指示,依靠群众,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将只有八、九个人的小分队发展成数百人的游击队。同年6月,为拔掉安徽盯眙县泮村日伪军大队据点和伪军政府驻地,以沟通淮南与淮北新四军部队的联系,他指挥三营担任主攻,炸毁敌碉堡,击毙日伪军大队长,彻底摧毁了敌伪据点。
1941年4月后,任新四军第二师政治部锄奸部侦察科科长、锄奸部副部长,淮南津浦路西军分区公安局长。在此期间,他为纯洁我军内部,保卫抗日民主政权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他依靠和发动群众平息了国民党江苏省主席韩德勤派遣特务勾结大地主李钟桥制造的一起大叛乱。
194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时,任苏南行署公安局长。
1946年,任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政治部组织部部长,1947年任华东野战军政治保卫部部长。
1948年7月,任先遣纵队七支队副政治委员。
1949年南京解放后,任第三野战军二十军五十九师副政治委员。先后参加了宿北、鲁南、莱芜、豫东、渡江等重大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二十六军六十师政治委员。
1950年10月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十军六十师政治委员,参加了第二、五次战役。
1952年回国,入军事学院政治系学习,1955年毕业后,任六十军政治部副主任、主任,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
1962年8月后,任安徽省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顾问。
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