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19:12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主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区政府委托,向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三)负责统筹协调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改革。协调推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落实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相关规划、计划,研究提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的相关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级政府性资金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区级建设财力投资计划,综合分析全社会资金形势,研究提出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
(五)负责研究提出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产业发展导向和综合性产业政策,牵头编制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有关项目的实施和专项资金的统筹平衡。
(六)负责推动建立面向自然人和法人、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制度,组织协调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记录、共享、披露和使用,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行业。协调推进诚信文化建设,组织推进相关专业人才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拟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并督促实施。
(七)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平衡人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的发展政策,协调推进社会建设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措施,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协同推进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九)负责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提供价格公共服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与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负责结合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服务业和工业领域实际,拟订相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与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职责分工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生态环境及节能减排资金、政策的统筹协调等工作。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承担生态环境减排等相关工作。
3、与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组织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处理、信息、内部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重大政策研究、会务、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等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提出季度执行目标。负责人事管理与干部教育、考核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党务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法律法规所涉具体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综合改革科)。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草案,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定期组织分析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和城市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中长期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工作重点事项,协调推进解决专项改革及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牵头拟订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相关规划、计划,研究提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的相关措施建议。
(三)产业发展科(营商环境建设科)。组织协调开展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编制产业发展中长期专项规划。负责拟订、执行、评估完善产业发展政策。负责服务业引导资金等国家和本市专项资金项目的初审转报,组织开展项目监理、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评估、完善促进创新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办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经济动员工作任务,负责经济动员保障队伍建设和潜力调查。组织协调拟订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推动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服务有关事项。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统筹协调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批、核准、备案需要综合平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审批区级建设财力等政府性资金项目。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参与编制旧区改造年度计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基础设施投资年度计划。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组织协调推进城市路、桥、轨、隧、水、电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社会发展科。组织协调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社会发展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平衡人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社会管理等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建设。组织编制人口发展战略与规划,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建设与配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六)价格监测与管理科。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发布和管理工作。负责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租赁价格审核。负责拟订非机动车停放场所(不含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负责教育、养老、市容环境等服务价格的标准调整方案,并做好相关的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及审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2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兼职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数8名、副职领导职数4名。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天炜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兼职副主任:张天炜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钱彬、邵晓燕、余科辉
本规定由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