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30 12:42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杨委发[2009]11号)精神,设立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为主管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实施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订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本区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上海市律师协会杨浦区律师代表团、上海市律师协会杨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管理、指导设立在本区的外省市律师机构。
(五)管理、指导杨浦公证机构和公证工作。
(六)管理、指导本区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管理、指导本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和指导本区的“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协调“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本区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政治处
(二)办公室
(三)律师公证工作科
(四)法制科(依法治理工作科)
(五)基层工作科
(六)社区矫正工作科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局机关设有政治处、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科(与法制科合署)、法制宣传科(与依法治理工作科合署)、基层工作科、安置帮教工作科6个职能科(室)。现管理、指导的所属单位有:杨浦公证处;72家律师事务所;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区法律援助中心等。
法制宣传主要是面向公民、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
基层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民间纠纷调处、公安司法联合行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等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以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合法权益为宗旨,履行指导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履行调处杨浦区内医患纠纷的职能。
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当面解答和专线电话,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并为权益受到侵犯而经济条件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杨浦区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有六百多名,业务范围涉及民事、刑事、房地产、证券、贸易、海事海商、金融、知识产权等,并在国外、兄弟省市设立了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
基层法律服务所扎根社区,方便居民,业务上与律师事务所相得益彰。
(一)协调、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会同街道(镇)对司法所实行双重管理。
2022年6月,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