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0 13:48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行驶检察权。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进行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
对于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改、劳教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检举。
2017年12月,入选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评选的“第六批浙江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23年11月,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鲍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