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1 17:34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起草发展改革领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市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协调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牵头实施全市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三)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四)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五)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
(六)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七)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根据定价目录,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及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
(九)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十)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相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市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各级重点工程建设临时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市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十二)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三)统筹全市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市“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市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十四)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相关综合性政策。负责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六)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七)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内部审计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指导委管委属单位财务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委系统开展全市性重大教育活动。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地方标准。承担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和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公共和市场信用信息开发和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联合奖惩和公共信用异议修复工作。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承担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审核工作。衔接协调区、县(市)发展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研究全市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督导。承担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参与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承担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建设和“标准地”、承诺制等改革工件。按权限负责相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按分工承担国内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申请初审、转报工作。
承担全市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名单,经批准后编制下达年度实施计划,并承担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及年度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年度计划,并参与有关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国家、省重点项目,审核转报省重点项目初步设计。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开展国家、省、市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指导未来社会建设。
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空间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规划、政策和行动方案。牵头推进我市参与G60科创走廊建设工作,统筹协调重大合作专题、平台和项目建设。牵头推进大湾区建设和杭州都市区建设。
组织拟订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牵头实施产业平台高质量发展工作。组织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协调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高端产业功能区、重大产业基地、重大工业项目前期与建设。拟订全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海洋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市促进消费、物流业发展工作。推动健康产业发展,承担健康等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承担央企对接工作。
研究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承担全市年度重点项目商请银行贷款有关工作。承担企业债券的预审、转报和监管工作。推进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年检工作。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管理和政策制定。承担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综合监督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一、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的战略研究、编制和评估工作。
二、参与全市重要领域、重大改革、重点产业发展的战略研究和重大问题研究及评估工作,参与营商环境优化和城市国际化建设相关工作。
三、参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参与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
四、组织开展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及对全市有重大影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的评审工作。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五、开展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政策和细则研究,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评估、管理等工作。
六、承担价格认定事项和价格认定复核事项的办理工作。
七、完成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承担对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执行能源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情况的监察。
二、受理能源违法、违规案件举报,依法查处能源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能源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社会宣传工作。
四、完成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承担全市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和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市经济监测平台和国家发改委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杭州平台等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与运行工作。
三、承担全市信用信息归集、管理、服务以及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为中共杭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工作开展提供保障服务。
五、完成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承担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具体工作,参与研究拟订铁路项目的规划建设、筹融资方案。
二、协助开展铁路建设项目的报批相关工作。
三、参与协调路、地相互支持重大事项和铁路建设过程相关问题。
四、完成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17楼。
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