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6 10:28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2年5月1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上城区凯旋路花圃铁路新村41号,全院共有正式在编人员32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0.6%;硕士研究生3人,占总人数的9.4%。
1956年1月21日,根据全国第二届司法会议精神,原杭州铁路分局辖区设立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杭州派出庭。1982年5月1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下设三庭一室,即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控告申诉庭以及办公室。2003年1月,铁路两级法院机构改革,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由原来的一室四庭改为一处一室五庭,即政治处、办公室(内设法警大队)、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及执行庭。2012年6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按照中央编办发15号《关于铁路公检法管理体制改革和核定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以及《关于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上海铁路局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一次性整体移交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实行属地管理,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2013年1月,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印发浙政法发9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改制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纪要(第2期)》的通知,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移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是浙江法院系统的专门法院,担负着浙江铁路的各类刑事案件、部分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与执行工作。通过严厉打击危害铁路治安的各类刑事犯罪,调处有关的民商事纠纷案件,该院始终以履行铁路运输审判为职责,以保证铁路治安稳定与促进铁路改革为宗旨,服务于浙江省与杭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2013年7月,按照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杭编146号《关于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行使专门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职权,下设8个内设机构: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司法警察大队。定编40人。
院长:陈增宝
副院长:朱敏明
加强队伍建设是促进法院工作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三十多年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始终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强对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养教育,确保干警队伍经受住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业务素质的考验。近几年来,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铁路专业法院的实际,先后认真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为民”、“群众路线教育”等一系列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边学、边查、边整、边改的要求,在落实措施、健全制度、规范工作上下功夫,使广大干警的职业道德意识不断增强,纪律、作风建设明显强化,涌现了一批开拓进取、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保持清正廉洁,甘于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既是对法院干警的起码要求,也是保证司法公正,维护法院形象的关键所在。多年来,铁路法院狠抓廉政建设不放松,通过不间断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上级法院的各项规定。结合铁路法院实际,制订了防止法官单独会见当事人与当事人“三同”与铁路一方当事人和律师不合理接触的制度和办法,以及“八小时”外的自律要求,基本建立了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较好地筑起了拒腐防变的防线。
1999年底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2005年2月执行庭被上海市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法院共有2名干警荣立二等功,30余人次荣立三等功,已形成了一支素质较高、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骨干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