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高级专家

更新时间:2023-08-18 23:58

1992年5月,国家人事部发布了《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权威界定

明确规定“杰出高级专家”系指:

全国政协常委、各民主党派中央副主席

全国政协常委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副主席以上职务的高级专家。

四级以上的老专家(教授)

1983年底以前评定为四级以上的老专家。

学术造诣高深、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

其他突出贡献,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高级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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