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5 17:25
林(拼音:lín)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甲骨文,古字形从二木。本义为长在一片土地上的许多树木或竹子。后比喻聚集在一起的人或事物。在现代,林也专指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产业部门,即林业。
会意字。“林”字在甲骨文中写作图1,以两个“木”字组成。“木”在甲骨文中像一株树,上部是枝下部是根。“林”以两个“木”并列在一起,表示成片的树木。金文的形体完全和甲骨文相同。小篆只是在笔画上将“木”的枝杈和根杈形状变成了曲笔。而隶书和楷书则将曲笔又变作小横和撇捺。
“林”在《说文解字》中这样解释道:“林,平土有丛木曰林。”意思是说平地上丛生的树木称之为林,这个含义古今相同。《诗·邶风·击鼓》中记载有:“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林即树木、林木。因为林是树木的丛生聚集之地,因此有“丛林”的说法。这种聚集丛生的含义又被用在人或者其他事物身上,只要具有聚集的状态,便可用此来描述,例如“枪林弹雨”“艺林”“碑林”“竹林”等等。由林木丛生进一步引申出繁茂的意思,成语“林林总总”就是这个意思。
(参考资料:《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卷六】【林部】力寻切(lín)
平土有丛木曰林。从二木。凡林之属皆从林。
“平土有丛木曰林”注:《周礼·林衡》注曰:“竹木生平地曰林。”《小雅》“依彼平林。”传曰:“平林,林木之在平地者也。”□部曰:“野外谓之林。”引伸之义也。《释诂》、毛传皆曰:“林、君也。”假借之义也。
“从二木”注:力寻切,七部。
力尋切,平侵來 ‖ 林聲侵1部(lín)
林,林木。《爾雅》曰:“野外謂之林。”《説文》曰:“平土有䕺木曰林。”又姓,《風俗通》曰:“林放之後。”力尋切。八。
《唐韵》力寻切。《集韵》《韵会》犂针切。《正韵》犂沈切,并音临。《说文》:平土有丛木曰林。徐曰:丛木,故从二木。平土,故二木齐。《诗·小雅》:依彼平林。
又野外谓之林。《诗·周南》:施于中林。
又山木曰林。《谷梁传·僖十四年》:林属于山为麓。
又《周礼·地官·林衡》注:竹木曰:林,水衡曰衡。
又《尔雅·释诂》:林,君也。
又盛貌。《诗·小雅》:有壬有林。
又林钟,律名。《礼·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钟。《周礼》作函钟。
又羽林,星名。应劭曰:天有羽林,大将军之星也。林喻若林木,羽翼,鷙击之意,故以名武官。《前汉·宣帝纪》取从军死事者之子,养为羽林军,号羽林孤儿。
又绿林,荆州山名。《后汉·刘元传》:诸亡命集于绿林。
又姓。《姓谱》:殷比干后,避难长林山,因氏。
又平王世子林开之后,望出南安。
按,《说文》林自为部,棼、楚等字从之,今并入。
【规范提示】左“木”末笔捺改点。
【写法】两“木”左窄右宽,顶部左“木”低,底部右“木”低。左“木”,横笔在横中线上侧。右“木”略大,撇笔伸向左“木”下侧;捺脚与撇尖持平。
(参考资料:汉典)
(参考资料:汉典)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