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8 10:56
林偕春(1537~1604),字孚元,号警庸,晚号云山居士,福建云霄人,明朝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官至湖广右参政。
嘉靖四十年(1561),考中举人。
嘉靖四十四年(1565),考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
隆庆二年(1568),分校会试。
万历元年(1573),参与编写《明世宗实录》、《明穆宗实录》,展书经筵,管理诰勑。
万历二年(1574),升任编修。内阁首辅张居正揽权柄国,林偕春在为张居正的母亲撰写制诰时,张居正要求增改褒言,林偕春以“王言有体”坚执不从,并因秉笔直书而遭排挤。
万历三年(1575),改任湖广按察副使,致仕归乡。
万历十年(1582),复被起用,督浙江学政。
万历十三年(1585),调任南赣兵备副使。
万历十五年(1587),升任湖广右参政,分守荆西。任官五个月,因言官弹劾罢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