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30 19:19
林子力,男,汉族,1973年3月生,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
1992.09--1996.07 贵州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1996.07--1997.12 贵阳市公安局民警(其间:1996.07--1997.12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北京路派出所见习)
1997.12--1999.05 贵阳市公安局预审处一科科员
1999.05--2003.07 贵阳市公安局预审处秘书科副科长
2003.07--2005.01 贵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科员
2005.01--2007.01 贵阳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公安管理分局一大队科员
2007.01--2009.08 贵阳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公安管理分局综合科副科长 (2006.07--2007.06修文县小菁乡大兴村参加“双千工程”)
2009.08--2017.03 贵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法制处)执法监督科科长(其间:2011.03--2011.05贵阳市委党校2011年春季青干班培训;2013.07--2013.10抽调至贵州省纪委工作)
2017.03--2019.03 贵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法制处)执法监督科科长、一级警长(其间:2016.03--2018.05修文县龙场镇幸福村驻村帮扶并担任第一书记)
2019.03--2019.08 贵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法制处)执法监督科科长、四级高级警长(其间:2019.03--2019.06参加贵阳市委党校春季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2019.08,贵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直属分局)副支队长(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
2022.06,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四级高级警长。
2024年5月,任开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开阳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
2024年5月23日,开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林子力为开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开阳县公安局局长。
2024年5月24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林子力同志任开阳县公安局督察长(兼)。
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和征兵、维护社会稳定、仲裁等方面工作。对分管工作的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态环保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信访局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