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4 08:06
林廷生1946年6月生,山东招远人,1970年12月入党,1968年11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中共十三大、十五大代表,第四届、第六届省委委员。
林廷生1946年6月生,山东招远人,1970年12月入党,1968年11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1968年11月至1971年8月省贫下中农工作队队员,招远县灵山公社永胜联营金矿副矿长、矿长,灵山公社机修厂会计;
1971年8月至1974年11月招远县罗山公社组织干事、党委副书记;
1974年11月至1976年4月招远县大秦家公社党委书记;
1976年4月至1976年6月烟台地区农办副主任;
1976年6月至1982年8月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期间:1977年8月至1978年10月省委齐河学大寨工作团副团长;1980年3月至1980年7月中央党校轮训班学习);
1982年8月至1987年10月团省委书记(期间:1984年7月至1987年9月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函授学习);
1987年10月至1990年4月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正厅级),省农委副主任(正厅级)、党组副书记;
1990年4月至1992年12月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
1992年12月至1995年6月菏泽地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5年6月任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
在1998年4月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山东省副省长。
中共十三大、十五大代表,第四届、第六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