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肯

更新时间:2023-12-05 21:59

林文肯,男,汉族,1945年11月出生,福建莆田人。研究生学历。1970年2月加入共产党。196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7月在美国伊里诺伊大学进修培训。先后担任过中央纪委副秘书长、中央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纪检组长等职,在中共十六大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发表著作(包括主编、合著)17本、文章论文30多篇。

人物履历

1964.09——1968.09,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68.09——1970.02,留校待分配。

1970.02——1971.12,8231部队某连副指导员。

1971.12——1978.09,武汉钢铁公司教育处干部。

1978.09——1981.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1.07——1983.06,司法部研究室干部。

1983.06——1984.09,司法部政研室简报杂志业务处处长。

1984.09——1988.12,司法部政研室副主任。

1988.12——1990.09,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正局级,主持全面工作)。

1990.09——1991.08,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文法组副组长(正局级)。

1991.08——1992.09,中央办公厅法规室副主任(正局级)。

1992.09——1994.11,中央办公厅法规室主任。

1994.11——1998.06,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

1998.06——1998.11,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期间:1998.07在美国伊里诺伊大学进修培训)。

1998.11——2001.06,中央纪委副秘书长。

2001.06——2003.08,中央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

2003.08——2008.08,中央纪委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

2003——2008,任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副会长。

2008年至今,任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理事长。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共十六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社会兼职

全国党建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联合会维权工委顾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际刑法协会会员。

著作与观点

在主持工作的同时,他不辍笔耕,先后主编《经济合同格式手册》、《中国法律知识普及教程》、《中文经济合同格式大全》、《律师词典》、《全民普及法律知识简明读本》等著作;合著《法学基础知识》、《律师公证实务指南》、《企业职工普法读本》、《中国律师制度研究》、《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行动纲领》等著作。

他在《求是》、《红旗文稿》、《理论视野》、《理论动态》、《法学评论》等五十多个报刊杂志上发表杂志上,发表了100余篇文章,曾首先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利运行机制”及“把预防腐败寓于决策之中”等观点,这些观点被中共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报告所采纳。

林文肯在华侨大学巡视时有十次讲话,包括《在华大校领导班子座谈会上的讲话》、《在校纪检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厦门校区建设指挥部座谈会上的讲话》等文章受到中纪委、国务院侨办等领导的肯定。《关于加强国务院侨办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的体会》等文章,发表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头条。《在机关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各司(室)、机关、机关党委、监察局同志学习。

代表作品

《红叶》

远望香山火焰燃,近看枫叶一色丹。霜凝朱砂漫天舞,竟将青山朝霞染。满庭菊花笑赧然,自愧弗如叶璀璨。我挚红叶当赤旗,浪迹天涯逐烂漫。

《云蒙山怀古》

欲知长城何处险,请登云蒙烽火台。万仞绝壁惊天下,盖世奇观春秋来。遥想秦皇今何在?万里长城闪异彩。愿与天地共长存,铸就伟业当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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