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1 14:50
林木良种是经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认定)的,在适宜该物种正常生长发育并基本满足生理活动要求的区域内产量、品质、适应性、抗性等方面,显著优于当地主栽品种的繁殖材料和种植材料。
使用良种造林,可以提高用材林、经济林等人工林的产量,改善品质,增强抗性等,从而带来更高的经济和生态效益。国内外的林业实践证明,良种可以使人工林轮伐期缩短1/3至1/2,单位面积林地林木材积生长量提高20%至50%。主要造林树种良种的使用,有力支撑了我国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第三条规定,主要林木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之外确定其他八种以下的主要林木。具体包括品种、家系、无性系以及种子园、母树林、采种基地和种源区种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