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30 12:11
林木西,辽宁大学党委常委、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七届学科评议组应用经济学组成员,中组部“万人计划”第一批教学名师,第三届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全国高校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1954年生于辽宁沈阳,早年就读于辽宁省实验小学、辽宁省实验中学,1970年随父母走“五七道路”上山下乡,毕业于盖县一中,20岁时在农村入党。1978年通过“文革”后第一批全国统考进入辽宁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82年作为辽宁省第一位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师从刘波教授攻读硕士学位,1990年师从全国著名经济学家、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英国皇家经济学会终身会员宋则行教授攻读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1986年破格晋升讲师,1992年晋升副教授,1995年晋升教授,1999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2002年成为博士后合作导师,2010年被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为辽宁省第一批二级教授,2014年被评为中组部“万人计划”第一批教学名师。
现任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综合大学《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教育学会副会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留学基金通讯评委,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评审专家,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委,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哲学社会发展报告、规划基金项目评委,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审专家。
先后任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省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五届学科评议组成员,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团委员,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经济学会副理事长,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人才研究会副理事长,辽宁省城市经济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内审协会副会长,辽宁省市场经济学会副会长,辽宁省发展和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沈阳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沈阳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沈阳市政府参事室参事,沈阳市政府科技顾问,沈阳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沈阳市社科联副主席,沈阳市政协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委员,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常委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政协论坛”专家组组长等职。
长期以来从事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规制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和新中国经济史等方面的研究,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及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十五”国家科技攻关重大项目、国家教育部项目、省部级重大(点)项目十余项,撰写并主编学术专著十余部,在国内外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20余项。先后到美国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英国牛津大学,日本关西大学、北海学园大学,俄罗斯莫斯科财经大学,以及韩国、巴西、智利、香港、台湾等多所高校做访问学者、客座教授和参加学术活动。兼任清华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刑警学院、黑龙江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兼职(客座)教授、学术委员会委员,为全国5家学术刊物编委。1989年在国内出版的《新中国经济史》一书,1993年被韩国每日经济新闻社翻译出版,1994年再版,为中韩建交后第一本韩文版的现代新中国经济史。有多篇论文在日本、香港、台湾发表或出版。
其学术研究的显著特点是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2003年9月作为全国高校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在人民大会堂受到温家宝、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2009年2月作为全国高校教师的代表在中南海参加基层群众代表座谈会,当面向温家宝总理进行汇报并受到温总理、李克强、张德江、王岐山副总理和刘延东、马凯、孟建柱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曾参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向温总理汇报提纲背景材料、辽宁省“十五”、“十一五”规划、辽宁和沈阳《老工业基地改造与振兴纲要》及省市历年《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决策的起草和咨询论证,并为“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政协论坛”历次会议的主题和重大专题的制定提供建设性意见。其研究成果和咨询建议曾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时任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的批示和表扬,多项建议被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集团)采纳。其学术观点多次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东方时空和经济半小时、凤凰卫视、阳光卫视等海内外主流媒体报道。2008年8月作为特邀嘉宾在中央电视台奥运频道主持奥运会火炬传递(辽宁站)的现场直播。
1997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3年被评为全国高校第一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先后被评为辽宁省青年先进(科技)工作者、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辽宁省高校拔尖人才、辽宁省高校首届“教学名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曾获“辽宁五一奖章”、辽宁省劳动模范、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沈阳市优秀专家、沈阳市优秀政协委员、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沈阳市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为辽宁大学7项“振兴奖”获得者,曾获辽宁大学优秀教师、“十佳教师”、“十佳科研人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管理干部等称号,现为辽宁大学党委委员、校学术(位)委员会委员。
为辽宁大学7项“振兴奖”获得者,曾获辽宁大学优秀本科教师、“十佳教师”、“十佳科研人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管理干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辽宁大学模范人物、“创先争优”模范人物等称号。
为辽宁大学第九、十、十一届党委委员,第十一届党委常委,辽宁大学第六、七、八届学术委员会委员,辽宁大学第六、七、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2010年辽宁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林木西教授作为全国教育系统的优秀代表、辽宁省高校教师的代表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这是辽宁大学建校62年历史上第一位“全国先进工作者”。
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应用经济学组成员,全国高校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重点学科“国民经济学”第一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教学基地“辽宁大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教育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辽宁大学比较经济体制研究中心”宏观室主任,全国高校第一批国家精品课程“政治经济学”负责人,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学专业”负责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著作类)二等奖获得者。
2019年9月5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授予“全国模范教师”称号,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