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11:56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调整建议。
(三)综合协调市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负责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分析全市经济运行状况,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拟定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性文件。贯彻价格、粮食、能源、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市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开发区管理工作。
(六)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审核建设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外贸发展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拟定全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规划,综合协调全市对口援疆工作。
(九)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拟订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粮食等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指导拟定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衔接平衡全市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境内交通项目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和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统筹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六)落实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组织协调全市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工作。负责全市粮食市场监测及预警分析工作。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市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粮油产业发展。组织粮油产业科技推广和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负责储粮安全,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清查)工作。落实全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战略引导作用。积极对接国家、省、襄阳市重大战略,制定本地区重大战略规划,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市级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创新调控方式,强化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全局性事项统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等职能,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职责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 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 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 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市场调节价范畴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行为规范,并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
(一)办公室(人事股)。负责行政事务、大型会议活动服务、行政档案管理、协调提案建议办理、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目标责任制管理、督办落实等机关日常政务。承担机关财务、部门预算、资产管理、机关“双拥”、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任用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规划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执行情况报告。开展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市级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统筹市级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市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实施工作。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机关法治建设,指导系统法治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全市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协调落实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统筹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 有关工作。承担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工业经济和交通能源股。提出全市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建议,组织拟订跨部门的工业发展 措施。组织拟订引导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按规定权限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统筹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综合交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境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航空等建设项目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
组织全市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协调处理国防交通建设的有关问题。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市服务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
拟订新能源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火电、核电、水电、电网和新能源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协调推进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协调农网升级改造工作。负责电力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规划及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日常电力运行工作。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工作。履行电力监督检查权和电力行政执法权。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总量控制工作。负责能源和电煤储备。参与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安全生产和油气管理工作。负责煤炭及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承担我市能源预测预警及能源应急预案管理。
(四)财金贸易和服务业发展股。研究分析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申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协调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参与物流业、商贸流通领域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措施,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市服务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市促进消费体制改革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利 用外资、外贸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组织申报全 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并指导监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组织申报 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计划,并指导监督计划执行。综合 分析高技术产业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 进步的规划。协调全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
统筹信息化 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参与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工作。研究拟订和督促落实全市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措施。指导拟订和审核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开发区的年度考评和动态管理。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
(五)社会发展和信用建设股。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 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审核社会发 展领域重大项目和各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项目,做好社会事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研究促进就业及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指导和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拟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制度设计,起草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统筹全市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发布信用信息目录、协调推进全市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研究培育全市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及推动市场行为规范工作。研究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文化、信用宣传等社会诚信环境营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农村经济和地区经济股。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建议。衔接平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加强相关趋势研判,提出调控措施和建议。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
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区域规划和农业区域资源综合规划。负责全市农业自然资源的依法综合管理。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经 济发展规划和措施。协调落实国家关于“一带一路”、中部崛起、 西部开发、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汉江生态经济带的战 略部署。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重大战略、规划和政 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对口支 援新疆相关工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股。研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 测分析投资状况。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全面推行在线审批。 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有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统筹推进全 市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建设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委托咨询评估机构对归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市级权限内归口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工作。
组织归口中央、省预算内项 目资金计划申报。负责市本级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拟订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组织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 解决重大问题。负责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 评估督导工作,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八)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成本调查监审股)。监测预 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定价目录, 贯彻落实综合性价格政策。落实和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 收费改革政策,研究提出改革实施意见及收费标准。贯彻执行国 家、省及襄阳市价格政策。研究提出市本级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并组织实施。
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拟定少数 本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 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区之间价格工作。贯彻执行国家、 省及襄阳市成本调查监审的制度和办法。承担国家、省及襄阳市 下达的重要行业、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成 本监审。承担国家、省及襄阳市下达的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监测 报告工作任务。建立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网络及应急预案。建立市 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协调指导涉案、涉纪、涉税等价格认定工作。
(九)粮食管理股。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调控工作和粮食收购资格审批。协调跨区域粮食流通的合作与交流。承担全市粮食流 通统计、监测预警和市本级应急管理及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和储备粮轮换风险准备金。贯彻执行国家、省以及襄阳市粮食仓储政策。推进全市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建设、维护和功能提升。督导全市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
负责全市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和政策性粮食库存安全普查工作。拟订全市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粮油科技创新和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和放心粮油市 场体系建设。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粮源的统一 筹措、军粮供应定点加工企业的遴选和监督管理、军粮供应保密 体系建设。落实军粮供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驻枣部队日常军粮 供应和应急粮油供应保障任务。
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设局长1名, 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1名;内设机构正股级职数9名,副股级职数4名。
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韩金辉
地址:枣阳市朝阳路1号。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本规定由中共枣阳市委、枣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