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3 12:48
枣阳市教育局是市政府职能部门,统筹管理全市教育事业。内设9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计划审计科、基础教育科、教师工作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监察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辖25个直属单位:枣阳市教学研究室、枣阳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枣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枣阳市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枣阳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枣阳市育才实业公司、枣阳市书刊发行公司、枣阳市教育建筑有限公司、枣阳市勤工俭学服务公司、枣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枣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枣阳市直机关幼儿园、枣阳市第一实验小学、枣阳市第二实验小学、枣阳市第三实验小学、枣阳市实验中学、枣阳市第六中学、枣阳市火车站学校、枣阳市第一中学、枣阳市第二中学、枣阳市白水中学、枣阳市高级中学、枣阳市鹿头中学、枣阳市第七中学、枣阳市特殊教育学校。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规定和实施办法。
2、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教育、教学体制改革,规划、调整中小学校布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设立、撤销和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3、统筹管理全市教育事业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预算标准的办法和方法;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专项拨款。
4、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国防、安全和科技教育工作。
5、指导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教育工会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及校长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师招聘录用和师资调配的审核办理工作;会同主管部门指导或组织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审核推荐和管理工作。
7、按权限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历教育及其考试、招生工作。编制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市自学考试,统筹协调、宏观管理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就业工作。
8、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普及、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评估验收和中小学的督导评估;负责对下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各地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组织培训督导人员。
9、组织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推动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组织实施普通话推广和培训、水平测试工作。
10、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工作及信息技术教育、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
11、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外国教育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办公室: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综合协调教育系统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教育局各类公文的起草、印制、运转和管理;负责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及综合性工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机关管理、后勤保障、教育信息、教育宣传、信访、保密、档案、印鉴、综合治理、议案提案办理、行政事务等工作。
2、人事科:负责全市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机关、学校工人考核、晋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中小学校人员编制标准,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师范类毕业生招聘、就业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审核推荐、管理工作和教育系统党建、组织、政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干部考察、选拔、任免和管理工作,管理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
3、计划审计科:制定全市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的预决算、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及管理体制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有关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的监测;编制下达全市学校和直属单位基建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及资金下拨、规划管理、基建决算审核和汇总;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海外赠款发展教育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及直属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商品的初审工作;负责学校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4、基础教育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普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巩固全市九年义务教育,监测各地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指导全市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工作;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中小学的业务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材使用管理;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贫困生资助工作。
5、教师工作科: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及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指导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和市级以上名师的推荐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普通话等级测试。
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制订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职业中学(中专)校点布局和专业、学制的申报,参与对社会力量及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资格的审查、申报、评估和认定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初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民文化教育工作;指导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和农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职后学历教育认定工作。
7、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制订全市教育督导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标准;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普及、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评估验收和中小学的督导评估和等级认定;负责对下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的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对各类督导检查和评估的结果,负责向社会发布督导通报、报告、公告,并定期对相关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负责“两基”、素质教育先进单位、个人等综合性教育先进表彰的审查和推荐;负责兼职督学、督导员的聘请和管理,组织培训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8、监察科:开展教育系统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全市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负责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的申诉。
9、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老干部离退休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离休干部的呈报、审批手续;开展教育系统离退休老干部活动;负责老龄委、关工委等老干部非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
胡维国: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主持市教育局党组、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工作;联系办公室、人事科、计划审计科、基础教育科、北城中心学校、环城中心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
秦学超: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胡维国同志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素质教育、教育督导评估、教育装备、教育考试招生、教研教改、师训、语言文字、继续教育、民办教育、职教、成教、资助贫困生工作;具体分管基础教育科、教师工作科、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中心、职成教育科、装备站、教研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吴店中心学校、平林中心学校、车河中心学校、市第二中学、市白水高中、市职教中心学校、市直机关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
曹中强: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市一中党委书记、校长。
协助秦学超同志分管教学业务工作;主管市第一中学;联系刘升中心学校、枣阳电大、市特殊教育学校。
杨云甫: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
负责机关、党务、人事、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后勤、普法、综治、城管、信访稳定、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希望工程、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关心下一代、老区教育、校办产业、招商引资、史志、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人事科、工会办公室、团委、妇委会、信访室、市教育考试中心;联系七方中心学校、兴隆中心学校、王城中心学校、随阳中心学校、市高级中学、市第六中学、市育才公司、市书刊发行公司。
张用海: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计划财务、审计、基建规划、危房改造、校园绿化工作;具体分管计划审计科;联系鹿头中心学校、新市中心学校、市第一实验小学。
龚建敏: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二中党委书记、校长。
协助秦学超同志分管教学业务工作;主管市第二中学;联系琚湾中心学校、市火车站学校。
张正国:市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校办产业、学校安全、老干部、扶贫联系点等工作;具体分管纪检组、监察科、校产办、老干科、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协助张用海同志分管计划财务和审计工作;联系市鹿头中学、开发区中心学校、熊集中心学校、市第三实验小学、市勤工俭学公司、市教育建筑公司、校服厂。
李正: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协助秦学超同志工作,分管教育督导评估、民办教育、招商引资工作;具体分管教育督导办公室;联系南城中心学校、杨垱中心学校、太平中心学校、市第二实验小学。
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