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馨远

更新时间:2023-07-02 19:14

柳馨远,Riu-Hiangwen (1622~1673),朝鲜李朝哲学家,实学派的创始人。字德夫,号磻溪。朝鲜汉城人。

简介

出身两班即士族地主阶级,曾中进士,拒不任官,一生从事学术研究和社会改革活动。著作涉及哲学政治经济天文地理数学音乐农学医学军事语言等各方面,主要著作有《理气总论》、《论学》、《正音指南》、《经说问答》、《物理》《磻溪随录》等,但大部失传,现仅存《磻溪随录》26卷。

主张

柳馨远反对儒学者“空理空谈”,提倡联系实际研究有用之学,主张学问必须有益于人民的日常生活。

他从实学立场出发,为了实现其“富国强兵”之目的,在揭露封建社会制度矛盾的基础上,提出了从土地制度到贡物(纳贡)、还上(赈贷)、军布(征收军布)制度,从废除内需司到确立国王的俸录制和王室预算,保障工商业的自由发展,改革科举制和兵役制等一系列社会改革方案,成为实学派的创始了。

柳馨远的哲学思想基本上属于唯物主义。他认为“天地之理,著于万物,非物,理无所著。圣人之道,行于万事,非物,道无所行”。又认为“凡物之理,体用相因,方圆相函”,并证明事物的相互依存和联系、运动和变化有其客观性。他反对佛教、巫术、算命等各种宗教迷信,揭露和批判它给社会生活带来的莫大毒害。在认识论上,柳馨远承认认识是人们接触外界事物而获得的,强调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

在他看来,要达到认识的深化,即对事物有规律性的认识,就必须经过人们的直接经验或依靠明析的研究才有可能。他认为必须经过 “学、问、思、辨” 四者, 才能达到“穷理”,即达到规律性的认识。他从实学立场出发,不相信不为事实和经验所证实的任何东西。他虽然提出“笃行之事”即实践,但是,把实践仅归结为“自修”,即归结为修身这种道德实践。柳馨远把伦理道德问题同社会改革联系起来,以德治作为改革的辅助手段。

对社会改革,他认为土地私有制是道德腐败的主要原因,指出“以私田而陷人伦于禽兽也”。但他肯定儒家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并在此基础上规定了辅助准则,即“乡约”

“乡约”虽然反映了历代劳动人民“信义”、 “诚实”、“正直”、“恭谨”、“清廉”、“患难救济”等优秀品质,但把它作为“德业相助”、“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行为准则和地方自治的社会组织,却在某种意义上起着调和阶级矛盾,维护封建秩序的作用。这是柳馨远伦理道德观的阶级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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