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30 18:00
1949年前后,分别属范县、观城县和朝城县。
1953年,属观朝县。
1956年,划属范县。
1964年,为莘县王庄集区柿子园公社。
1971年,原王庄集区柿子园公社、十王庙公社和朝城区南部、古城区西部部分村庄合并组成柿子园公社。
1984年,改设柿子园乡。
2013年,柿子园乡撤乡设镇。
2011年末,柿子园镇辖有郑庄、寻庄、富豪庄、柿子园村、后集、堰里铺东街、堰里铺西街、堰里铺后街、贺庄、崔庄、曾桥、孟海、北李庄、大井、赵庄、西刘墩、东刘墩、寇庄、王绳庄、尤坊、段吉楼、李化雨、陈堂、郭炉、后湾堤、袁堂、宁庄、商庄、北郭、戏楼、谢庄、逮庄、两恍庄、张大庙、田海、东雷庄、西雷庄、后雷庄、王顺庭、吴海、刘口、李行、杨行、前赵海、后赵海、前王观、后王观、候行、范行、赵行、前孙桥、后孙桥、南郭、吕楼54个村民委员会。
截至2021年10月,柿子园镇下辖34个行政村:张大庙村、后赵海村、柿子园村、赵行村、尤坊村、田海村、海村、王顺庭村、后集村、侯行村、寇庄村、王绳庄村、北郭庄村、李行村、贺庄村、郑庄村、郭炉村、杨行村、寻庄村、刘口村、李化雨村、商庄村、前赵海村、富豪庄村、范行村、陈堂村、合盛村、和谐村、四合村、堰里铺村、雷庄村、赵刘新村、王观村、安居新村,镇人民政府驻柿子园村。
柿子园镇地处莘县南部,东与古城镇为邻,南与樱桃园镇相邻,西与王庄集镇毗连,北与朝城镇接壤,行政区域面积51.15平方千米。
2011年,柿子园镇有耕地面积4.68万亩。
2011年末,柿子园镇总人口4200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853人,城镇化率13.9%。另有流动人口7100人。总人口中,男性人口24200人,占60%;女性人口17800人,占40%;14岁以下4480人,占14%;15—64岁23680人,占74%;65岁以上3840人,占12%。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占99.43%;有回族240人,占0.57%。2011年,人口出生率13‰,人口死亡率8.4‰,人口自然增长率4.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24人。
截至2019年末,柿子园镇户籍人口为36900人。
2011年,柿子园镇财政总收入960万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50万元,比上年增长10%。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85万元,增值税175万元,企业所得税90万元。
2019年,柿子园镇有工业企业18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3个。
2011年,柿子园镇实现农业总产值2.2亿元。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粮食总产量3.7万吨,其中小麦1.9万吨,玉米1.8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1.2万亩,产量3万吨,主要品种是花椰菜。
柿子园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0.55万头,年末存栏0.4万头;羊饲养量0.6万头,年末存栏0.41万只;家禽饲养量1000万羽,年末存栏120万羽。
柿子园镇以冷冻、肉食加工、木业加工为主。2011年,工业生产总产值10.2亿元。工业企业36家,职工60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2.2亿元,比上年增长27.5%。
2011年末,柿子园镇有商业网点54个,职工108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城乡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50万元。
2011年末,柿子园镇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7亿元,比上年增长11%;各项贷款余额0.7亿元,比上年增长8%。
2011年,柿子园镇邮政业务总量170万元,其中纯收入140万元。电信业务收入10万元。
2011年末,柿子园镇有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420人,专任教师23人;小学8所,在校生1528人,专任教师12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4280人,专任教师21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20万元,比上年增长18%。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比例为16%,比上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
2011年末,柿子园镇有村文化活动中心51处,图书室6个。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0.2万户,入户率95%。
2011年末,柿子园镇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23个,病床52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2张,固定资产总值36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89名,其中执业医师38人,执业助理医师36人,注册护士15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8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柿子园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户,人数31人,支出37200元,比上年增长35%;医疗救助资金0.7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71人次,共支出4260元,比上年增长5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82户,人数611人,支出58.05万元,比上年增长25.3%,月人均75元,比上年增长25.3%。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71人,抚恤事业费支出70.8万元,比上年增长10%。社会福利费45600元;敬老院1家,床位22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15人。慈善分会1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2万元,使100人(次)困难群众受益。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0%;基金支出合计35万元,比上年增长220%。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1834人,参保率80.67%。
2011年末,柿子园镇有邮政局1处,报纸、期刊累计发行1.2万份(册),电信企业2家,服务网点3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万门,固定电话用户1千余户,电话普及率10%;移动电话用户2.4万户,互联网用户800余户。
柿子园镇有259省道经过。
柿子园镇因镇人民政府驻柿子园村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