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16:15
树种更替是指在一定地段上,一个森林群落被另一个森林群落所代替的现象。常明显地表现在优势树种(或建群种)的更替上,也叫做森林演替。
在一定地段上,一个森林群落被另一个森林群落所代替的现象。常明显地表现在优势树种(或建群种)的更替上。也叫做森林演替。树种决定着森林的特性和价值,所以,进行中低产林改造的树种更替一定要慎重,只有判定树种更替成为必要的措施时才能进行。
树种更替的原因可概括为内因和外因。内因是森林群落在发展过程中内部环境的变化已不再适合原群落的生存和延续, 而逐渐被另一群落类型所代替。外因是由于外部因素如火灾、采伐、开垦、严重的病虫害、风灾、冰川侵移、大气候的变迁等, 使原森林群落失去继续生存和延续的条件而引起的替代现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树种更替:
1、原有森林中有重要生态保障作用的树种、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树种或有重要观赏价值的树种已被采伐或破坏,现有林中只有低价值的一些次生林树种;生态效益很低,防护功能低下,表现在植被覆盖度小于40%,林相残破、林冠低矮的残败林和次生林。
2、造林树种选择不当,不适合当地气候、土壤,以至林分生长缓慢,林相残破,丧失营造林经济价值和生态保障价值的人工林。这类人工林在各个区域都可见到,常见的如在原云南松采伐迹地上营造的经济林、阔叶林、竹林,因土壤肥力不能满足这些造林树种的要求而生长不良,出现大量的“小老头树”,导致造林失败的;在红壤、赤红壤等酸性土区域,引入喜弱碱土的树种导致失败,在石灰岩的碱性土地区营造松杉等喜酸性土树种造成生长不良;在南亚热带区域引种热带树种如柚木、红木类树种,热量不足,产生寒害;在高山地带,速生用材树种种植地海拔过高,产生冻害;在干热河谷,种植经济林木,因不耐旱热而大批死亡等。
3、经济林、速生用材林、珍贵用材林的种植超出其生态适宜区的。表现为生长(产)量低于相同立地条件平均生长量30%以上的林分,由于水热条件限制,增施肥料,加强抚育也不能提高其林分生长(产)量的;在同类立地条件下,有更加速生、高产、优质的品种或树种更替的。
4、因严重病虫害,造成林分生长不良,林木死亡、林相残破,生长(产)量下降,防治已无经济效益的经济林、用材林,非进行树种更替不足以避免病虫害蔓延扩大的。类似上述因树种对造林地气候、土壤不能适应的,也应当尽早进行树种更替,以适应的树种重新造林。
1、掌握更替树种的原则。新选树种或品种应比原树种品种更适应当地的气候和土壤,生长更好、产量更高、生态功能更佳,应比原树种或品种更能抗御当地严重病虫危害,种苗供给应能满足更替需求。乡土树种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应优先考虑采用。
2、遵守更替树种的限制。在一些特殊的生态脆弱地段,即使林分生长不良,但重新整地造林进行树种更替会引起水土流失,土壤、地力退化,或不易生长新植被的地段,都不应进行林分的树种更替。下列4种区域或地带不宜采取树种更替改造方式:生态重要等级为1级及生态脆弱性等级为1、2级区域(地段)内的中低产林:滇东北、滇西北海拔2800米以上的中低产林;石漠化、干热干早河谷等自然条件恶劣地区及新造林难度太大的中低产林;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林地逆向演替而不宜进行更替改造的中低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