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21:35
校外体育活动是课余时间由校外教育机构、有关团体、家庭组织开展的学生体育活动。学校体育的必要补充。对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丰富课外文化生活,发展和提高体育运动兴趣和才能有积极作用。开展活动的具体机构和场所有: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少(青)年宫或少年之家,体育场(馆)和游泳池(馆), 公园或广场的儿童游戏场、运动场、夏(冬)令营等。任务是:通过电影、表演、展览、墙报、讲座等形式,宣传体育运动;组织青少年儿童参加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赛;举办体育培训班,培养体育骨干;开展某些项目的运动训练,培养少年运动员等。
在中国,校外体育活动是在教育行政部门、体委、共青团、工会等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的,具体从事校外体育活动的机构、场所有:①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是利用课余时间对少年儿童进行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的学校(见业余体育学校)。②少(青)年宫。是校外活动的重要场所。少(青)年宫一般设有体育部(组),通过讲座、电影、表演等各种形式,宣传体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和竞赛,如远足、军事游戏、跳橡筋表演、跳绳比赛、小足球比赛等。少(青)年宫通过举办少先队辅导员和体育积极分子训练班,培养体育骨干。有条件的少(青)年宫还组织某些运动项目的业余训练,培养少年运动员。大城市除在市里设有少年宫外,在各区还设有少年之家,街道设有活动站。③体育场(馆)和游泳池(馆)。在体育教师或场馆辅导员的指导下,学生可在这些体育场所接受某项运动训练,进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测验和运动竞赛。④公园或广场的儿童游戏场、运动场。由有关人员负责组织少年儿童进行游戏、竞赛和利用自然条件的体育锻炼。
家庭对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在家庭生活中应该为子女开展体育活动尽可能地创造一些条件。家庭体育的形式和内容主要取决于住地附近的锻炼条件和父母对体育的兴趣爱好的影响。一般有早操、游戏、游泳、滑冰、羽毛球、跑步、郊游、家庭体育作业等。家长还应根据青少年儿童的年龄、生活和学习情况、个人特点,安排合理的生活制度,保证他们有足够的睡眠时间,使各项活动与休息交替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