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交流

更新时间:2022-01-13 14:43

校际交流是学校间的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在中国,常特指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高等学校组织的中、外高等学校间的学术、人员交流活动。包括根据双方签定的协议所进行的交流和并无正式协议的交流活动。20 世纪 50 年代,自北京大学与莫斯科大学签定交流协议始,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组织下,中国与苏联、东欧等国及第三世界国家的若干高等学校开展交流活动。60 年代初,与苏联、东欧等国的交流活动基本中断。

交流内容

在日常接待工作中,该校就注重探索建立校际关系的可能性,努力安排好学术活动和参观活动。在陪同外宾访问参观时,详细将学校的情况向他们作介绍,并捕捉对方的合作和交流需求,然后对症下药,表达我们合作的愿望。该校和荷兰劳伦斯坦职业教育大学的合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1996年,该校一位国际教育协调员来该校访问,该校合作的强烈愿望和较高的接待水平给专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专家在她访问的几所农业大学中选择了该校作为其合作伙伴。该校已连续六年接受该校年青教师赴对方培训10个月,从2002年起培训项目转为硕士培养项目,该校两位教师被录取攻读硕士学位。对于已建立校际关系的学校,则通过人员互访、共同开展科研合作等多种途径加强、巩固这种友好校际交流和合作关系。1998年,该校发展和恢复了与美国康乃尔大学的校际关系,和荷兰瓦赫宁根农业大学保持了十八年的校际交流和合作关系。每年该校通过校际关系派出的师生达10人左右。毋庸置疑,这些派出人员在国外经过一段时间的进修或合作科研之后回到学校,在各个岗位上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年青的教师,在国外的经历丰富了他们的本科教学内容,并将国外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思维应用到其日常的教学工作中,提高了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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