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12:23
核安保是指防止、侦查和应对涉及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或相关设施的偷窃、蓄意破坏、未经授权的接触、非法转让或其他恶意行为,以及防范恐怖分子获取核材料、破坏核设施等。
主要关注的是可能对他人造成或威胁造成伤害的蓄意行为、相关固定设施及范围包括对生产、使用、储存及运输等方面的实物保护级别。
随着中国核能事业的快速发展,核设施实物保护系统及核材料的安全保卫水平均要求升级改造。为了进一步加强核安保监管力度,国家核安全技术中心制定了一系列的核安保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对核设施实行分区管理,根据其重要性的不同和纵深防御的原则,划分为观察区、控制区、保护区和要害区,分别配置不同的技术防范手段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另一方面,对核材料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其性质和数量的不同,划分为Ⅰ、Ⅱ、Ⅲ类,分别规定其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方面的实物保护级别。
为应对非国家组织和团体以各种手段获得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制造粗糙核武器或脏弹,采取各种手段破坏核设施造成核事故。或放射性物质泄漏对公众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损害,诱发公众心理恐慌,危害社会稳定与安全。反对国际核恐怖主义,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