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流动资金定额

更新时间:2023-10-16 00:42

核定流动资金定额是对商业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所需的流动资金,核定占用量和应达到周转水平的定量指数。流动资金定额是考核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国家有计划分配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依据,企业加强资金计划管理的手段。其计算方法,要据各项目资金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一般采用:周期计算法、占用率计算法、历史实绩推算法(又称因素比例计算法)、统计测算法等。

其管理形式。有以“额”掌握和以“率”掌握两种。前者是核定流动资金占用的绝对额,在执行中,销售额增减变化与否,定额不变,适用于经营规模不大,销售和库存都较稳定的企业,后者是根据计划销售额核定流动资金占用率或周转率,在执行中,随实际销售额的增减变化,相应地增减流动资金占用额,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大,销售额增长较快的企业。其核定的程序和步骤,通常是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核定流动资金定额的要求,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商品流转计划为依据,由企业领导负责,组织计划、业务、储运、财会等部门共同研究、计算,提出流动资金定额的需要额,逐级上报,经综合平衡批准,纳入国家计划,作为综合指标,由国家银行会同企业主管部门,逐级下达年度流动资金周转计划,层层落实到企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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