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防护

更新时间:2022-09-16 01:23

军队为避免或减轻敌核武器袭击的损害所采取的防护措施。简称核防护。作战保障的组成部分。目的是尽可能避免或减轻遭敌核武器袭击的损害,保持军队的战斗力和重要目标的生存能力。

简介

核武器防护是从核武器问世时开始形成的,并与核武器的发展紧密相连。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美军首次在日本广岛、长崎投放原子弹,开创了战争史上使用核武器的先例。战后,核武器在弹种、威力、使用手段上有了迅速发展,一些国家已经大量装备和储存核武器。核武器是一种大规模杀伤破坏性武器,具有强大的冲击波、光辐射、早期核辐射、电磁脉冲等瞬间杀伤破坏效能,在地(水)面或地(水)下爆炸时,还具有造成大面积放射性沾染的延迟杀伤效应。核武器一旦使用于战争,必定造成严重的伤亡和破坏,对作战指挥和作战行动产生重大影响。军队要适应核条件下的作战环境,必须采取一系列不同于对付常规武器的防护措施,对此,世界各国都极为重视。世界主要核国家在竞相发展核武器的同时,都将核武器防护列为核试验的内容,研究核爆炸对人员、军事装备和民用建筑物的毁伤效应,以及可采取的防护措施。20世纪40年代末,主要研究对具有冲击波、光辐射、早期核辐射、核电磁脉冲、放射性沾染等综合杀伤破坏作用的原子弹的防护。50年代以后,相继出现氢弹、中子弹,从而增加了对氢弹、中子弹防护的研究。防护范围随着核武器投射工具的发展和袭击目标的变化逐步扩大,已从对前方军队的防护发展到对后方重要目标的防护,从对陆战场的防护发展到对海战场和空间的防护。中国于1954年开展核武器防护的研究和训练,并在以后的核试验中进行了核武器防护的试验。

措施

通常由各级指挥机关组织与实施。主要措施有:①核袭击前,以各种侦察手段查明敌核武器的部署和使用企图,并及时通报部队,做好防护准备;建立严密的观察和警报报知配系,及时发现敌方实施核袭击的征候,迅速准确地发放警报信号;部队充分利用有利地形、气象条件进行严密伪装,疏散配置,隐蔽行动,并适时更换配置位置,尽量减少遭袭机会;利用一切时机构筑防护工事,增强工事的防护性能;有线电通信线路尽量埋设,无线电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采取屏蔽、滤波、缩短导线、安装保护装置及加固元件等方法,并建立备用系统和迂回线路,防止或降低核电磁脉冲的破坏和干扰,确保指挥通信的畅通;及时保障防护器材,组织防护训练,熟练掌握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防护动作。②核袭击时,各部队应迅速采取防护措施,并迅速向上级报告遭核武器袭击情况,以减少损害。③核袭击后,迅速查明遭袭部队的损伤和放射性沾染情况;组织部队撤出危险地区,调整部署,继续执行战斗任务;及时抢救伤员,扑灭火灾,清除堵塞,控制水源,抢修武器装备、通信设备及工事、道路、桥梁、渡口、码头、机场等重要设施;部队在机动中遇到沾染地域时,可根据任务、沾染程度、防护条件等,绕行、直接通过或开辟通路通过;配置在沾染地域内的部队应采取防护措施,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控制吸收剂量,适时服用抗辐射药物,根据上级指示组织换班或撤离;受染的人员、武器装备等要进行沾染检查与消除沾染;严禁食用可能受染的食物和饮用水。

随着核武器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单一毁伤功能的中子弹、冲击波弹、光辐射弹、放射性沾染弹、核电磁脉冲弹等新型核武器将不断出现,核武器防护措施也将由综合性向有针对的选择性方向发展。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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