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古要论

更新时间:2023-09-09 01:57

格古要论是中国现存最早的文物鉴定专著。明曹昭撰。曹昭明仲江苏松江(今属上海)人,生卒年不详。

简介

全书共三卷十三论。上卷为古铜器、古画、古墨迹、古碑法帖四论;中卷为古琴、古砚、珍奇(包括玉器、玛瑙、珍珠、犀角、象牙等)、金铁四论;下卷为古窑器、古漆器、锦绮、异木异石五论。此书后来又由王佐增补为十三卷,题为《新增格古要论》,书成于天顺三年(1459)。王佐字功载,号竹斋,江西吉永人。主要增补为墨迹、古碑法帖部分,此外新增金石遗文、古人善书画者、文房论、诰敕题跋及杂考等,对原著次序也作了调整,但其识见远不及原著。

此书在明景泰七年至天顺三年间(1456~1459),由王佐对墨迹石刻等部分多所增补,章次也有变更,易名《新增格古要论》,共十三卷。王佐字功载,号竹斋,江西吉水人。他主要增补了墨迹、古碑法帖部分,又新增了金石遗文、古人善书画者、文房论、诰敕题跋和杂考等,文字虽然增加了很多,但在内容上除墨迹碑帖部分有所论述之外,其他多为杂抄,远不如曹昭原著的见识。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只著录曹昭三卷本,乾嘉学者亦皆轻视王佐新增十三卷本。又万历年间胡文焕所刻《格致丛书》中,另有五卷本《格古要论》,次第与曹昭原本及王佐新增本均不相同。

艺术史报告

《格古要论》是明代存世最早的一部论述文物概述、名玩优劣、作伪手法和真伪鉴别的文物鉴赏专著。该书成书于明朝洪武二十年。作者曹昭,字明仲江苏松江人,生卒年不详。据《格古要论·序》1 中所述,其父曹贞隐,“平生好古博雅,素蓄古法帖、名画、古琴、旧砚、彝、鼎、尊、壶之属,置之斋阁,以为珍玩”。在这种家庭环境熏陶下,曹昭“自幼性本酷嗜古,侍于先子之侧,凡见一物,必遍阅图谱,究其来历,格其优劣,别其是否”,可见其赏鉴功底的积累而非一时一日。他在序中还提到“常见近世纹挎子弟,习清事者必有之,惜其心虽好,而目未之识因,因取古铜器、书画、异物,分高下,辨真鹰,举其要略,书而成编,析门分类,曰《格古要论》,以示世之好事者”,这也是曹昭撰书的原因。

该书本分门别类介绍鉴赏古物,故全书共三卷十三论。“每门又各分子目。多者三四十条,少者亦五六条。”2 即每论又分为若干纲目。如古琴论又细分为伪断纹琴、唐宋琴、断纹琴等。编写方法为记事兼论述,鉴赏、考证亦堪精详。

《格古要论》的分类框架是在宋代以来古物的分类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它也承袭了宋代一些关于古物著录的书籍。其中比较明显的是南宋鸽撰《洞天清录》,该书内容分为古琴辨、古砚辨、古钟鼎彝器辨、怪石辨、研屏辨、笔格辨、水滴翰墨真迹辨、古今石刻辨、古今纸花印色辨、古画辨,其中相关部分也有一些条目相同或相似,琴辨中的断纹、伪断纹、古琴样制、古琴阴阳材、古琴色、纯阳琴,与《格古要论·古琴论》中的断伪断纹、古琴样、古琴阴阳材、古琴色、纯阳琴是一致的,受其影响可见一斑,但其内容则体现了个人的认识和见闻,记述差异较大。

曹昭原著《格古要论》为三卷本,刻印于明洪武二十年,明万历年间,由周履靖选入《夷门广牍》丛书中,清乾隆时收入《四库全书》。对于曹昭原本,“郎瑛《七修类稿》,尚欲更广其门目”3 ,认为门类之中曹昭原著尚有诸多需要增加的条目。

明景泰七年(1456) 吉水王佐得到经过舒敏编校的“旧二本,俱分为五卷”,将其增补改编成十三卷本,至天顺三年(1459)成书。当时仍袭旧名,即后世所论的《新增格古要论》。万历丙申胡文焕得王佐增补本后,“重定其目,分其卷”,选编成五卷本,并辑入《格致丛书》中,虽然其分卷不同于王佐的增补版本,但内容基本上与十三卷本基本一致。于是,三卷本、十三卷本、五卷本并存于世。增补本所增内容虽然十分丰富,但此书自清代乾嘉以来,诸学者和赏鉴家因其杂抄而尊崇曹昭本,新增本遂不受重视。

四库提要论及《格古要论》评价道:“其於古今名玩器具真赝优劣之解,皆能剖析纤微。又谙悉典故,一切源流本末,无不厘然,故其书颇为赏鉴家所重”。书中很多论述的确代表了明初金石学家的看法,为后世著作和收藏所要参考的工具书之一,如明代张应文撰《清秘藏》之“叙古今名论目”中提及“周密《云烟过眼录》、《图绘宝鉴》、曹仲明《格古要论》··…等书皆考古之士不可缺者也” 4 ,其中所引用相关内容也俱出曹昭书。《格古要论》在清代以来更是受到重视,《四库全书》也肯定了此书的意义:“凡分十三门,其铜器、古画、墨迹、碑帖、古研、窑器七门,古人所已论,珍奇、金铁、漆器、绮绣、异木、异石六门,则自昭始创也。赏鉴器玩略具于斯。”

不仅是《格古要论》中的许多观点受到后人推崇,而且其撰写体例也被后人所沿用,像陈继儒的《妮古录》、文震亨的《长物志》等等,都可见到《格古要论》的影子。此类鉴别古物真伪和价值的专著,与宋代以来盛行甚至泛滥的博古收藏之风密切相关。随着古物交易的发展,藏家对古物真伪、优劣的认识因时间久远、作伪技术的发展而愈加模糊,因此鉴定、辨伪逐渐成为一种必要。到了明初,一些有丰富赏鉴经验的藏家在前人的基础之上进行系统地著述,开创了古物赏鉴的局面。明曹昭《格古要论》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得以问世。同时,《格古要论》的出现也开启了明代士人执着于文房清玩的新风潮。

注1:曹昭的序在原本及新增诸本中均有记载。

注2:《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二十三,子部三十三,杂家类七,《格古要论》·三卷(衍圣公孔昭焕家藏本)。全文如下:“明曹昭撰。昭字明仲,松江人。其书成於洪武二十年。凡分十三门,曰古铜器,曰古画,曰古墨迹,曰古碑法帖,曰古琴,曰古砚,曰珍奇,曰金铁,曰古窑器,曰古漆器,曰锦绮,曰异木,曰异石。每门又各分子目。多者三四十条,少者亦五六条。其於古今名玩器具真赝优劣之解,皆能剖析纤微。又谙悉典故,一切源流本末,无不厘然,故其书颇为赏鉴家所重。郎瑛《七修类稿》尝议其《琴论》后当入《古笙管》,《淳化帖》后当收谱系一卷。珍宝欠祖母绿圣铁异石欠大理仙姑,异木欠伽楠香,古铜欠布刀等钱,古纸欠藏经纸,且珍奇后当设一羽皮,如狐貉、孔雀、翡翠、豹兕之类而文房门亦不可不论云云。其言虽似有理,然其书不过自抒闻见,以为后来考古之资,固与类书隶事,体例有殊,要未可以一二事之偶未赅备,遽訾其脱漏也。惟所论铜器入土千年色纯青如翠,入水千年色绿如瓜皮一条,孙炯《砚山斋珍玩集览》以为信如所言,则水银色、褐色、墨漆古色者,又将埋於何地,而深讥其说为未确,是诚不免於疏驳耳。”

注4:明张应文:《清秘藏》卷上,子部,杂家类,杂品之属,子部一七八,杂家类。

古籍级别

2020年10月30日,入选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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