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准噶尔勒铭碑

更新时间:2024-10-06 16:20

平定准噶尔勒铭碑,全称“平定准噶尔勒铭格登山之碑”,简称“格登碑”。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格登山上,该碑立于立于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

历史沿革

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平定准噶尔勒铭碑立于格登山。

清光绪七年(1881年),清朝外交官曾纪泽、大臣长顺等根据平定准噶尔勒铭格登山之碑,抗词力争“格登山是我国镇山,上有高宗纯皇帝勒铭格登山之方碑”。正是因为格登山碑的存在,当年《伊犁条约》和《中俄勘分西北界约》划界时,才阻止了沙俄从我国西北侵吞更多的疆土。

文物特点

平定准噶尔勒铭碑通高2.95米,宽0.98米,厚0.27米,青砂石质,由碑额、碑身、碑座三部分组成,该碑除个别碑文漫漶外,整体保存较好。碑额正、背两面均镌刻双龙戏珠图案,正面中部竖书“皇清”二字,背面中部竖书“万古”二字。碑座两面雕万里碧波托一轮朝阳的图景。

碑身两面竖书阴刻四种文字的碑文,正面为满文和汉文,背面为蒙文和藏文,其中汉文碑文共计8行240字,用四言叶韵写成。为乾隆皇帝御笔,内容为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军在格登山平定准噶尔部首领达瓦齐叛乱这一历史事件的经过,赞颂格登山之战中参战勇士的英勇精神。

文物遗存

乾隆皇帝为了纪念平定准噶尔的格登山战役而亲撰的四言碑文诗,主要记载格登山战役的概况,赞颂参战勇士的英雄精神。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立。碑身两面竖书阴刻四种文字的碑文,正面为满文和汉文,背面为蒙文和藏文,其中汉文碑文共计8行240字。

保护建筑

清光绪年间,清政府曾专门为平定准噶尔勒铭碑修建碑亭。解放初期,清代修建的四柱御碑亭已荡然无存,1975年、1984年国家文物局拨专款重建及维修碑亭。2003年12月1日,昭苏县境内发生6.1级地震,造成碑亭顶部倒塌,碑身倾斜。2005年国家拨款重新修建如今的红墙黄瓦碑亭。

文物价值

平定准噶尔勒铭碑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历史见证,对于维护祖国统一,捍卫领土主权完整,增强边防意识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历史文化

为纪念清军在格登山平定准噶尔部首领达瓦齐发动的叛乱。清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弘历亲自撰写了《平定准噶尔勒铭格登山碑》碑文,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在格登山建碑记功。

清代流放官员曹麟阁曾赞颂:“何似御铭平准绩,风云长护格登峰”。民族英雄林则徐离开新疆时,也曾写道:“格登山色伊江水,回首依依勒马看”。

碑文全文

格登之崔嵬,贼固其垒。我师堂堂,其固自摧。格登之嶻壀,贼营其穴。我师洸洸,其营若缀。师行如流,度伊犁川。粤有前导,为我具船。渡河八日,遂抵格登。面淖背崖,藉一昏冥。曰捣厥虚,曰歼厥旅。岂不易易,将韬我武!将韬我武,讵曰养寇?曰有后谋,大功近就。彼众我臣,已有成辞;“火炙昆冈”,惧乖皇慈。三巴图鲁,二十二卒,夜斫贼营,万众股栗。人各一心,孰为汝守?汝顽不灵,尚窜以走。汝窜以走,谁其纳之?缚献军门,追悔其迟!于恒有言:曰杀宁育。受俘赦之,光我扩度。汉置都护,唐拜将军,费赂劳众,弗服弗臣。既臣斯恩,既服斯义,勒铭格登,永诏亿世。

保护措施

入选文保

1974年,平定准噶尔勒铭碑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1年,平定准噶尔勒铭碑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修复

新中国成立初期,清代修建的四柱御碑亭早已无存,1975年、1984年国家文物局拨专款重建及维修碑亭。2003年12月1日,昭苏县境内发生6.1级地震,造成碑亭顶部倒塌、碑身倾斜,2005年国家拨款重新修建碑亭。

近年来,昭苏县加大对文物保护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指定专职看护员巡视和维护格登碑。

旅游信息

平定准噶尔勒铭碑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格登山。

从昭苏县城向西南出发,经过特克斯河上游、兵团第四师76团一连,沿山而上,就来到了格登碑景区。

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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