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15:38
桂林市文物局于2012年5月17日正式挂牌成立。桂林市文物局是在桂林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桂林市文化局文物科的基础上,整合更名成立的,此前,在国务院第一批公布的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除了桂林市外,其他的23个城市都已经设立了文物局。
桂林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点多面广、时代特点鲜明、地域特色显著。上世纪五十年代,桂林市名胜古迹修缮保管委员会成立(后更名为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1982年,桂林入选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74处(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各类文物5万余件(含三级以上珍贵文物3687件)。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桂林市已登记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达2000余处。此外,全市还有文博单位21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处、国家红色旅游重点景区2处等。2010年10月,靖江王府及王陵、甑皮岩遗址入选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